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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任城区济安桥路运河大厦物业把路边人行道的停车位圈入他自己的收费停车场,还专门把花坛打开弄了一条通道。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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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停车位是国家资源给予市民方便,不收取任何费用,凭什么划进他的收费圈里,前期车梁都是从人行道两端进入停车,现在物业把两端的进出口堵上了,把疫情防疫的小屋挪在人行道中间,物业说是社区安排的,社区也不能联合物业违法占用公共资源吧。现在进出路边停车位必须经过物业收费的停车场才可以。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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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关部门现场勘查,给市民一交代,就算不让停车,也不允许任何人利用国家公共资源从中牟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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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声远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