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出来的东西只有卖出去才能转化为收益,对于商家来说,购买东西的顾客就是自己的“上帝”,没有理由拒绝顾客。可是成都的李女士却遇见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她的丈夫去商场购买血糖仪的时候,原本都准备付款了,最后却被商家拒绝了,还说无法向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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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者要买东西,商家应该很高兴才对,怎么还有把人拒之门外的呢?在李女士的一再追问下,才得知真相。原来10年多前,李女士曾买过这个厂家的产品,因为李女士投诉过商家,并且还向媒体曝光过,所以就被拉入了“黑名单”。

2008年,由于长期便秘没有得到解决,李女士看广告的时候了解到益生康健有一款芦荟胶囊治便秘比较有效,所以在咨询了客服之后,她便花100块钱购买了三盒。吃了药当天她就拉了七八次,人都差点拉虚脱。

这种腹泻状况持续了七八天,李女士认为这款药应该是有副作用,于是她打算联系商家,协商这件事。可她尝试了多种途径,却始终无法联系上。由于长期卧床,李女士也没有办法外出,于是就给企业法人写了信,但依旧没有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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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实在没办法,李女士喊了医院的医生到家里就诊。经过输液等治疗,花了4000多块钱,李女士的身体才慢慢恢复。由于联系不上商家,所以她选择了向当地媒体以及工商部门反映这件事。没想到,第2天商家的领导层就专门从北京飞到了成都处理这件事,并且赔偿了她7000元。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10多年了,没想到对方竟然还耿耿于怀。李女士对于商家的做法也表示不理解,消费者和媒体都有监督商家的权利,凭什么自己曝光过他们,就要把自己拉入“黑名单”,不把东西卖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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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联系到了益生康健在成都的一个销售点,一听到李女士的名字,工作人员都表示知道这件事,而且工作人员还表示:李女士脾气太大,而且动不动就要求上门服务,他们做不到,也满足不了她的需求。

据了解,李女士2008年就已经冲了3000多元,成为了益生康健的钻石会员,对于公司突然不愿意向其销售产品的事,李女士也觉得对方违背了“终身制”的承诺。但是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提供的“终身制会员服务”,指的是咨询服务,并不是上门服务,李女士越是执意要购买,他们越是害怕牵扯精力。

对此,律师表示,就本件事情而言,虽然现在没有必须向消费者出售商品的法律义务,但是有道德义务,而且有社会责任。既然经过许可开了店,就应该承担起这份道德义务和社会责任。不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将消费者拉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