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10日讯 (记者卢伟霞 实习生 贾宜凯 通讯员 王军 ) 3月9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龙口大队执勤过程中查处一起驾驶证注销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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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交警大队民警在黄城收费站执勤过程中,发现一名轻型货车驾驶员在开车过程中拨打手持电话,便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不仅没有减速停车,反而一脚油门撞向反光锥桶才停了下来。民警打开车门,发现驾驶员满脸通红,浑身散发酒气,便引领驾驶员到安全地带进行酒精检测。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后续处理过程中,​发现驾驶员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原来,驾驶员中午跟客户吃饭喝了酒,突然有批货物急需运输,他便开车上了高速。

最终,驾驶员因为驾驶证注销期驾车、酒后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