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大直网络播平台的兴起,“直播带货”这一购物形式受到消费者的青睐,许多不法分子也将目光瞄准这一领域,趁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一网红直播带货诈骗团伙成员9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6个月不等,并被判处罚金共计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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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3 月起,被告人韦某、何某某成立某搜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后韦某、何某某又拉拢被告人韦某某成立某特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几人承租下安徽省长丰县一处写字楼的工作室,并以此为据点 ,实施 “ 网红直播带货 ” 为名的诈骗 行为 。

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依托公司的外壳,制定出一套相对完整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由韦某全面负责日常经营,何某某分担财务记账工作,韦某某则主要管理具体的直播事务。

2019年5月起,公司先后拉拢、招募六名“客服人员”,由他们通过添加微信好友的方式,广泛寻求潜在客户。待对方认证通过好友后,再运用已经准备好的一套话术脚本,向对方实施诈骗。

据被害人陈某某、龚某某、杨某等陈述,与其联系的“客服人员”声称公司签约了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红”,可以通过电商平台推销相关商品,并向其承诺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可完成一定的商品销量(即保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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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着推广产品的被害人遂与该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并支付了服务费。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承诺的服务并没有实际履行,带货成效也未能实现。被害人陈某某等人先后联系“客服人员”,又被以“更换主播”“定制商城”等名义,诱骗其再次签订了合同,继续骗取钱款。

来源:嘉定法院

编辑:徐宇、王丽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