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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网络游戏、短视频,大额打赏主播,接触不良信息……近年来,随着网络和手机的普及,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不断降低,网络安全隐患也层出不穷。尽管已有不少平台上线青少年模式,但实际运营中,部分平台并未做到真防真管,青少年模式也被诟病形同虚设。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如何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保障他们健康上网,也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黎霞向南都记者表示,青少年模式实际效果不大,建议国家扶持开发未成年人专用手机、网络,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乱象:部分平台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全民K歌被顶格处罚

2019年3月,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曾对20家直播短视频平台展开测评并发布报告,测评发现仅7家可事前关闭打赏功能,仅触手、抖音、快手和美拍4家平台可设置“防沉迷+青少年模式”的双重保护。

同年3月28日,国家网信办组织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并于10月完成53家主要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的覆盖。

南都记者实测多家平台发现,切换至“青少年模式”后,相关功能及内容会受到限定。如快手、抖音、B站等平台开启青少年模式需设置独立的监护密码,开启后,用户每天使用时长不超过40分钟,22时至次日6时无法使用,且无法使用打赏、充值、提现、直播等功能;微信开启青少年模式需验证微信密码,开启后,“摇一摇”“看一看”“直播和附近”等功能被关闭,视频号、公众号、小程序等需自行设定允许访问的范围,支付功能得以保留,可在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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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报告称,部分直播平台青少年模式与一般模式无差异,形同虚设。报告显示,在9个体验样本中均有青少年模式,打开App就会弹出相关提示。除了两家平台规定“每天使用时长不超过40分钟”外,其他7家平台均可以通过输入密码,延长青少年模式下软件的使用时限。

2020年7月,新华社官微发表“新华微评”指出,不少直播平台虽然设置“青少年模式”,却形同虚设,甚至存在诱导打赏等问题。“为了牟利,一些平台玩障眼法,给未成年人‘挖坑’,所作所为,毫无责任底线。平台发展不能利益至上,为了孩子们健康成长,‘青少年模式’不能再沉睡下去,必须用法治激活,靠严格执行牢牢守住关口。”

2020年10月,南都调查发现,“全民K歌”App在青少年模式下,不仅可以轻易搜索到“黄歌”,还能看到用户售卖色情音频资源和提供有偿“磕炮”服务的信息。

随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该办已部署广东省“扫黄打非”部门,对“全民K歌”App传播色情低俗歌曲、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等突出问题进行查处。经查,“全民K歌”由腾讯公司开发运营,该平台“交友陪玩”项目中部分歌房主播露骨聊天互动,通过涉性内容诱导观众刷礼物;平台首页短视频推荐中,部分“舞蹈”视频带有明显性暗示,登载涉色情低俗内容歌曲,部分评论内容污言秽语,一些账号为色情平台引流等。有关部门已约谈腾讯公司,责令全面整改,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

建议:开发未成年人专用手机、网络,为上网系“安全带”

“目前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手机,主要依赖运营商、家长、学校,但目前对运营商要求的刚性仍然不够,学校、家长往往也难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手机。”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百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黎霞向南都记者表示,就手机功能来说,虽有青少年模式,但是实际效果不大,未成年人随时可以破解家长设置的限制,随时可以下载各种软件、各种游戏,可以登录各种网站。

黎霞

黎霞已连续多年关注青少年网络沉迷问题。她向南都记者表示,从2020年中宣部就其所提的《关于加快采取有力措施,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的建议》的答复看,目前已有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更多地还是放在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方面,对于短视频、直播、社交平台等其他方面可能造成的未成年人沉迷问题,以及不良信息、不良价值取向对未成年人造成的负面影响方面,尚未有更多的重视。即使是防沉迷游戏方面的规章规范,刚性仍然不够,尚不足以防范未成年人沉迷手机、网络。

因此,黎霞建议,国家扶持相关手机生产商开发未成年人专用手机,限制未成年人每天使用手机登陆网络的连续时长与累计时长,避免其过度沉迷手机,影响身心健康。同时,由国家扶持开发运营未成年人专用网络、软件,并对其内容、功能进行严格的审查、监管,未成年人专用手机必须且只能使用未成年人专用网络、软件,不能登录其他网络,不能下载其他软件。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如何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保障他们健康上网,已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互联网平台应广泛采取技术手段(如实名验证、人脸识别等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监管。”全国政协委员、海雅集团董事局主席涂辉龙建议,应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加强监管措施,加快推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限制未成年人对网络平台的使用时长、限制未成年人的网络消费额度等,为未成年人上网冲浪系上“安全带”。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原副院长丁洁建议,尽快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并督促相关行业建立针对青少年网络保护的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监管和信息审核。同时,她还建议,建立规范的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加强青少年网络成瘾筛查;加大科研投入,推动青少年网络成瘾成因与治疗研究。

规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网络保护”专章

根据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联合发布的《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75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1%。并且,未成年人首次触网时间已大幅提前,32.9%的小学生网民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

如何保障和引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我国已先后颁布《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对与未成年人有关的网络安全、民事行为责任等作出规定。国家网信办出台《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其他有关部门发布《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等规定,对与未成年人有关的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节目制作传播、网络游戏沉迷预防等进行明确。

2019年12月,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曾发布《未成年人网络防沉迷监管现状与治理报告》指出,目前我国在网络游戏、网络视频领域施行了防沉迷举措,针对网络社交、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直播等领域的防沉迷手段较少。报告呼吁,进一步分领域强化防沉迷监管,细化相应规制思路,科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数字权利,鼓励多方参与,打造未成年人网络防沉迷的联动机制。

2021年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应当向未成年人用户提供“青少年模式”,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直播,屏蔽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直播内容,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赏服务。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施行。其一大亮点,便是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针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此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对家长、学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和政府等各方主体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所应承担的责任予以明确,规定监护人要“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出品: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