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深度客户端湖南讯(通讯员 刘志凌 凌小云)为持续深入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约法三章”规定,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衡阳县纪委工作安排,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纠治“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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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六个方面的内容展开督查:一是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督查。主要督查是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是否以各种理由或借口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是否虚假整改,是否以临时隔断应付检查等弄虚作假方式搞整改;是否违规添置办公设施设备等违规超标使用办公用房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财务方面的督查。主要是是否设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是否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补贴或福利;是否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是否违规发放值班、加班费;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宴请问题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三是奖金、津补贴相关文件情况的督查。主要对各单位设立的自行发放奖金、津补贴、以现金方式补偿日常工作等方案、文件进行清查,对无上级文件明确规定允许发放的,责令整改,对无依据的文件、方案立行废止。四是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督查。重点检查2020年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有处分人员的单位是否在支部会议或行政会议上宣布处分决定,是否执行到位,工资降档等是否落实到位。五是案件通报学习情况的督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对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2020年下发的典型案件通报是否组织学习等。六是开学收费情况的督查。重点检查开学收费情况,各单位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要求、收费项目是否公示、收费是否开具票据、是否违规征订教辅资料、是否存在强行搭餐等情况。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从2月8日起至3月底结束,分二个阶段进行,2月8日到3月20日为督查阶段,3月20日到3月30日为责令整改阶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时归档,建立问题整改清单,督促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且于3月31日前全面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搞假整改等问题,将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据了解,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结合春季开学的要求,对相关县直属(局直)学校和乡镇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办学行为、消除大班额、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工作等一并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