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周,国内民航界颇为热议的话题之一,恐怕就是东海航空的机上斗殴事件了。随着网络上讨论的声音此起彼伏,东海航空和民航局相关部门数次回应相关事件的处理情况,机上安全不容小觑,这件事也为整个民航界敲响了警钟。

3月6日,网络上曝出一则消息称:2月20日,东海航空DZ6297航班(南通-西安)上,机长与乘务长发生了争执,在飞行过程中相互殴打,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冲突发生在落地前50分钟。

此爆料一出引起一片哗然,随后在3月7日,东海航空有限公司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涉事人员已第一时间停止工作,东海航空对由此而产生的不良影响向社会各界致歉。

昨天(3月8日)下午时分,东海航空再次发博致歉,称已经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上报民航主管部门,并表示将依规依纪落实责任、严肃处理,绝不护短绝不姑息。

昨日晚些时候,民航局发布情况通报,针对近期东海航空机组涉嫌空中纠纷事件,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高度重视,调查工作正在进行。

待相关情况查明后,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理。安全是民航的生命线,对于任何危及航空安全的行为,民航行业管理部门都将依法严厉惩处。

回看斗殴事件全程,不管是机长。头等舱女乘务长还是区域男乘务长,都难辞其咎。

首先,两位乘务长私自调换机上服务岗位,这本身就违反了航空原则和航空公司的运行手册。

资深律师张起淮教授向媒体介绍,根据东海航空的运行手册,乘务长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或者减员飞行的情况下,才能调换和调配乘务员,作为一个服务头等舱的教员乘务长,私自跑到后排经济舱的行为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此外,在东海航空乘务员手册中还明确规定,驾驶舱的机长和副驾驶上卫生间时必须和乘务长沟通,乘务长进去把门打开,在机长和副机长上厕所的时候,乘务长必须用餐车把过道挡住。

因为头等舱厕所离驾驶舱比较近,机长又是飞机飞行时必不可少的负责人,乘务组有责任保护机长和飞行机组的安全。

此次事件中,乘客守在厕所门前这一行为对于机长来说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保险起见,劝乘客离开是有必要的。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规则》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机长统一负责飞行中的安全保卫工作。航空安全员在机长领导下,承担飞行中安全保卫的具体工作。机组其他成员应当协助机长、航空安全员共同做好飞行中安全保卫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也规定,在机长在执行职务时,可以行使下列权力:(一)在航空器起飞前,发现有关方面对航空器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安全措施的,拒绝起飞;(二)在航空器飞行中,对扰乱航空器内秩序,干扰机组人员正常工作而不听劝阻的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

男乘务员在执飞过程中应当听取机长指令,适当控制情绪,待飞机平稳落地后,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矛盾。

而对于机长,虽然在飞行过程中具有最高权利,但恶语相向甚至大打出手都是极为不妥的行为,极大影响了机上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三章“民用航空营运的安全保卫”的规定,航空器内禁止打架、酗酒、寻衅滋事;盗窃、故意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救生物品和设备;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其他行为。

其实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文件也不难发现,机组人员承担着履行安保职责的重担。而这次事件中,恰恰是最应该维护机上秩序的他们发生了打架斗殴事件,威胁飞行安全。

相关法律条文并未明确规定当扰乱航空器安全的行为主体是机组人员本身时,该如何处理。

事实上,这也不是东海航空第一次发生机上不安全事件。

早在2018年,东海航空飞行员陈某某于7月28日执行DZ6286、DZ6206次航班时,仅为其夫人购买前一航段行程机票,后续航段其夫人未购票即随机飞至北京,并且在飞行期间进入驾驶舱,严重违规违章。

东海航空对该航班机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给予内部通报,处罚措施包括,机长停飞6个月、取消教员资质、处罚12000元同时补回后续航段票款,副驾驶、乘务长、安全员等都不同程度领罚。

同年8月23日,东海航空机长杨某某执行DZ6217(深圳-无锡)航班时,违反《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未完成飞行准备阶段各项工作,直接进场飞行,被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东海航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是经国家商务部、民航总局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民营中外合资货运航空公司。

公司在珠海注册成立,2004年将主营基地迁至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是深圳第一家以宝安国际机场为运营基地的民营航空公司,经营范围为民用航空客货运输,2006年9月19日完成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