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披露陈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一审刑事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令陈某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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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期间,陈某某在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担任程序员期间,利用其负责百度联盟流量端产品系统的开发与维护,并可以访问该公司媒体审核服务器的工作便利,超越权限,以技术手段对该媒体审核服务器进行控制和操作,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处理的数据进行修改,将他人提供的735个申请加入“百度联盟”的媒体网站账号的审核状态修改为“审核通过”,并据此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235935.4元,陈某某于2018年3月5日向所在单位主动投案。

陈某某供述其于2015年到百度时代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工作。2017年8月,其在微信上结识了一个自称叫刘某的男子,问其能否做快速审核(审核网站是否能有资质承接百度联盟广告),其拒绝了。刘某随后从哈尔滨到了北京,在对外经贸大学附近一个饭馆约其吃饭,说他还是想做审核网站的事情,说需要其使用百度在职员工的权限,帮助他快速通过审核网站。其就跟刘某说其要先试试,先跟刘某要了9000元钱,审核每个网站300元,共审核30个。

大概在2017年8月18日,其公司电脑上使用CURL命令发送给公司的服务器,然后调用一个接口,这个接口可以自动审核网站,发送的CURL命令包括其需要快速通过审核的网站,然后其发送的网站就通过了承接百度联盟广告资质的审核。后来其在公司电脑内写了一个脚本,可以通过将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输入在里面,使其想要通过审核的网站使用这个脚本快速地写入其调用的自动审核的网站接口内,然后进行批量地使用CURL命令,向服务器发出指令,从而将其发送的网站通过百度广告联盟的资质审核。而后,由刘某称由他上家通过银行给其转账,每次需要审核之前,就把审核所用的费用转账给其,一个网站是300元。

从2017年8月到2018年3月间,陈某某共计非法获利20万5百元。百度公司进行网站审核的正常方式是审核部门的员工,通过人工对网站资质进行审查完成后,点击通过的按钮,然后应用公司一个写好的程序完成通过网站的审核操作,网站是否有资质承接百度联盟广告的审核权限是在百度公司的审核部门。其在百度公司属于程序开发员,负责写程序以及网站,并不属于公司的审核部门,没有权限审核网站是否有资质承接百度联盟广告。其通过非法操作审核了1000个左右网站。2018年3月,百度公司发现了其写脚本通过网站审核的事情,然后其就向百度公司交代了这个事情,并承认错误,退赔了20万5百元的获利款项。之后公司就一直让其回家休息,直到2018年4月20日,公司工作人员把其叫到公司后,被有关部门带走。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的数据进行修改,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鉴于其犯罪以后主动投案系自首,且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赔偿了所在单位因本案而支出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同时取得百度公司谅解,一审判令陈某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同时扣押在案23.59354万元,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