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
有网友向昌吉交警视频举报
一辆新A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
在通过昌吉市宁边西路
与世纪大道十字路口拐弯处时
为图方便竟逆行驶入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信息后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民警
立即与该车驾驶人刘某琴取得联系
刘某琴对自己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仍浑然不知
还问是不是对方搞错了
并称自家小区入口就在旁边
从该处驶入非常方便
经过民警的一番批评教育
她才意识到逆行的危险性
声称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
最终
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对刘某琴逆行的违法行为
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张鹏飞
视频剪辑:郑旭磊
编辑:杨瑞
审核:杨蕊
终审:乔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