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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

有网友向昌吉交警视频举报

一辆新A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

在通过昌吉市宁边西路

与世纪大道十字路口拐弯处时

为图方便竟逆行驶入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信息后

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北中队民警

立即与该车驾驶人刘某琴取得联系

刘某琴对自己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仍浑然不知

还问是不是对方搞错了

并称自家小区入口就在旁边

从该处驶入非常方便

经过民警的一番批评教育

她才意识到逆行的危险性

声称以后一定要吸取教训

最终

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对刘某琴逆行的违法行为

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记者 李进福 通讯员 张鹏飞

视频剪辑:郑旭磊

编辑:杨瑞

审核:杨蕊

终审:乔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