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为缩小贫富差距可考虑开征遗产税

两会声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中国税务学会会长汪康建议,

加快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居民消费指数在GDP中的比重。

进一步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

将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建议为缩小贫富差距可考虑开征遗产税等措施

这个其实也可以考虑,但是遗产税的征收范围应该尽量小一些。

普通的穷人以及中产最好都不要征收,

征收的就是那些在金字塔顶尖收入特别高的一些人,比如先设一个门槛,一个亿。

具体数额还应该再具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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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征收资产的时候,举个例子,比如A去世了,把遗产给了BC和D,

然后征收遗产的基数要看A去世的时候留下的所有遗产的总额,然后征税以后剩下的部分再分给BC和D。

而不是说拿BC和D的个人拿到的资产作为基数征收,这样可以避免故意分给很多人而逃税。

为了避免在生前转移资产,可以规定比如说生前两年内或者是一年内的资产大规模转移的都算遗产。

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最好方式就是征税,然后国家拿税收的钱再分配

中国人的收入,都已经是税后收入,财产也好,遗产也好,之前都已经征收过税了,再次征收,

本质上属于重复收税,而且给广大的民众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即在接受遗产的时候还需要去税务部门报税。

与其收取遗产税,不如考虑如何收取增殖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并根据收入多少递增比例收税,

同时给予一定的免征税的额度,即对某一起点收入才收取税额,并根据金额递增税率。

收取遗产税,也会导致大家避税,通过转移户名方式避税。

即使要收取遗产税,请对上千万元以上的富人收取,不要向普通的民众收取,

不要让遗产税成为人头税,必须让遗产税成为富人税,征收遗产税的只能是少数的特别富裕的富人,而不是普罗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