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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广泛宣传优秀女性和集体的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妇女,四川省妇女联合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赵娟等10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任平等190人四川省三八红旗手、成都市女企业家协会等100个单位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荷荣获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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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荷,女,1986年7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参加中国共产党,2008年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工作,一直奋斗在审判一线。从2012年担任审判职务至今,主审的案件1400余件,参与合议的案件3500余件,连续三年结案数量、审判质效均在全院前列。

爱岗敬业 勇挑工作重担

2013年初,因人事变动,李荷任职的民二庭办案人员仅三人,且案件数量较往年再度攀升,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针对这一现象,她主动配合庭室工作,牺牲休息日,加班加点,担负起重大案件,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工作。曾9个月连续加班,她的办公室常常半夜十二点还灯火通明,迅速审结了多起重大影响案件。

她热爱工作,同志们都说她很拼。舍“小家”,顾“大家”,在亲人去世的日子里,依然未放下手中的工作,奋斗在审判第一线。

勤于钻研 磨炼专业技能

她严于律己,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撰写的文书不仅要求析理充分,逻辑清晰,还要求能指引公众行为,说服力与可接受性强。她撰写的文书曾多次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和“十佳裁判文书”。其撰写的源江科技与福袋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的判决书更是入选首届“全国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获评全国三等奖。

专业素质高,主持庭审能力强,连续三年被四川省高级人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庭审标兵”,主持的庭审多次被评为全省、全市的“十佳优秀庭审”,其中主审的(2016)川15民初105号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是我院第一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开庭直播审理的一审民事庭审。

拼搏进取 挑战司改难题

2019年7月,宜宾中院成立民事快审团队,进一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工作。李荷同志主动投身快审工作,作为快审团队负责人,她积极思考,大胆作为。针对“案件的审理周期较长,效率较低”的问题,她首次采用五人合议庭,对18件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庭审及宣判时间共计25分钟,实现从立案到办结审理时间仅9天的审判效果。组织编写《关于民商事快审案件一二审衔接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入推进宜宾两级法院的繁简分流司法改革工作。

李荷同志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座右铭,以法律为终身信仰,以自己公正、廉洁的实际行动不断铸就人民法官的新形象!

公众号:宜宾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