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省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多种面试方式相结合的面试模式,省级机关部分职位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除结构化试题外,主考官可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追问。在计分方式上,由以往的“总分计分法”改为采用“要素计分法”,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对每个测评要素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即为考生在该测评要素上的最后得分,考生的面试 成绩为各项 测评要素最后得分之和。 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首次运用江苏省公务员面试考官管理系统“考官选派”模块,从具有相应面试考官资格人员中随机抽取本次面试考官。每个考场由7人组成考官小组,考试当天现场抽签决定分组,其中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安排1名从公安系统随机抽取的考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考官必须回避。实行设区市之间考官交流,每个考场至少有2名异地考官,县级市(区)考点考官在设区市范围内异地交流。通过现场录像、评分分析等对面试考官表现情况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