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晚
于都县工业园派出所民警
与热心群众一起,
成功救助了一只被困的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凤头鹰
3月1日晚上7点,于都县工业园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某小区住户肖大爷的求助电话,“警察同志,你们快来!我们小区来了一只珍稀动物,它被困在绿化树丛里!”,肖大爷希望民警前去妥善处理。“你先把它保护起来,我们马上过来!”民警叮嘱完肖大爷后马不停蹄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肖大爷已经把它从树丛中解救出来,并带回家中妥善保护了起来。在肖大爷家中,民警见到了这只珍稀动物,只见它体长约400多毫米,喉部白色,爪黑色,上胸有纵纹,下腹有横斑,体表无外伤,活动灵活。通过手机查询,民警发现它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特征极其相似。
民警对肖大爷的动物保护意识表示赞许,随后将该动物带回派出所,经森林分局野生动物的专业人士仔细辨认,这确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经多次确认这只凤头鹰生命体征平稳并无受伤。
当晚9点左右,民警趁着夜色把它带至一偏僻的山林深处,将它放归大自然。
关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一起来了解一下
凤头鹰被《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鸟类卷中列为稀有种,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为中等猛禽,前额、头顶、后枕及其羽冠呈黑灰色,体长41-49厘米。性善隐藏而机警,常躲藏在树叶丛中,有时也栖于空旷处孤立的树枝上。主要以蛙、蜥蜴、鼠类、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也吃鸟和小型哺乳动物。凤头鹰全世界共有11个亚种,中国有2个亚种。中国分布的亚种数量较普遍,区域性非罕见,但种群数量不高。
普法时间
《野生动物保护法》提出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我国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非法交易国家一级或二级保护动物、数量在1只以上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猎捕、杀害、收购、出售以及运输野生动物等行为都将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将会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杀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乱捕、乱猎、非法运输野生动物。
按照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警察蜀黍和
热心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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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都公安
责任编辑:向勤如(EN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