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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秦皇岛、唐山、承德、邯郸、沧州等地相继发生捕猎、贩卖野生鸟类违法事件,对此,省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逐级传导压力,压实各级责任,形成严密有效的网格化管理格局,坚决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贩卖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邯郸已有人被抓

连日来,邯郸永年区公安局广辟信息、广泛排查,重拳打击非法贩卖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永年区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抓获嫌疑人一名,收缴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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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区公安局接到森林公安关于“永年区一水族门市内有大量野生动物(鹦鹉)并向外出售”线索。掌握该线索后,永年区公安局立即安排森林公安、治安行动队精干力量侦办此案。

经侦查,办案民警当场从该门市内查获“亚马逊鹦鹉”、“绿和尚鹦鹉”、“玄凤鹦鹉”(二级保护动物)共10只。

经讯问,嫌疑人苗某(女,系永年区西苏镇人)对自2019年11月份开始从网上购买野生动物并向外出售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苗某已被永年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收缴的10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鹦鹉已经送邯郸市佛山动物园进行专业饲养,并报有关部门进行专业鉴定。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期,磁县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联合磁县森林公安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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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内有人出售野生动物。接到线索后,磁县公安局环安大队联合磁县森林分局立即围绕线索展开调查,经缜密侦查,迅速查明磁县籍男子杨某存在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据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杨某在2018年4月份从河北沧州一名微信名叫“猴哥”(另案处理,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那里购买了一只野生猴子。同年6月,经朋友张某介绍,杨某将该猴子卖给了河南安阳籍男子石某。

磁县警方联系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经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森公司鉴(动物)字【2020】278号)显示杨某出售的猴子为国家二级灵长目保护动物。

目前,两名嫌疑人杨某、石某已被磁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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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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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捕不得更吃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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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上大邯郸

▍整理:大名县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