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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至3月6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山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由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肖睿、王喜、刘杰、陈波等1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采矿、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偷越国境、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窝藏一案。

庭审中,法庭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肖睿等1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中,被告人亲属、新闻记者、党政机关干部以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因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卢宣瑜)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