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到3个月的简短工作经历该写进简历吗?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开心面试完也录取了,但做不到几个月后,就发现和你预期的落差极大,只好赶紧递辞呈,再找下一份工作…...」。其实,「工作经历太短该写进简历吗?」一直都是许多求职者心中的大疑问,甚至会担心因此影响人资对自己的稳定性观感。究竟把这些不到几个月的工作经历写进简历会不会加分呢?又有何建议可参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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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3种工作经历,不建议让它出现在简历表上

1.工作时间不满3个月的工作

简历的最大用途,就在于帮自己「营销」,让自己看起来适合应聘的职位,因此有时候适时地隐藏一些不必要的信息是可被接受的。其中,最常见的案例,就像是做不到3个月就离职,甚至不到几天的工作经历,就不太建议全部列在个人简历上。

毕竟工作经历太短,除了容易让面试官认为你是没有定性的人,如果几段工作经历都短于3个月,也会让面试官认为,你根本还不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只是毫无目的地转职。因此在写简历时,不妨只点出各个工作经历的「年份」,巧妙地避开几个月的空窗期。

2.试用期没通过而被辞退的工作

现在多数企业仍会和新进员工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并在这段期间观察你的工作表现是否合乎公司期待。然而,若你不幸没有通过试用期而被雇主辞退的话,那么这段简短的工作经历也不太建议写进你的简历中,因为若下一间公司的面试官问你离职原因,结果你回答「因为试用期没通过...」可能就会对你的工作能力抱持怀疑的态度了。3.年代太过久远或工作经验太跳跃

此外,若你已经是小主管或是工作超过十年的求职者,那么太过琐碎、年代久远的工作经历,也大可不用一一详细地列进去,像是你大学打工的工作经历或是刚出社会的实习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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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如果你有好几份工作经历的产业性质变动都很大,而且实际上看不出任何相关性,也建议可挑选和你目前应聘岗位有关的资历详细说明即可,像是你在这份工作中达成哪些绩效、如何帮助团队等,否则将太短的工作经验也一一写上,届时要解释跳槽原因时就更难说清楚了。

最后,小编也有个小叮咛要提醒求职朋友们,便是要看看你手上的离职证明是哪一家公司的,因为绝大多数公司的人资都会要求,新进员工在报到时需提供离职证明或社保,若你未把这间公司写上的话,当HR起疑要查,可就非常容易被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