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钦北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揭光业通过对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被执行人黄某主动履行案件义务归还欠款,神速执结案件得到申请执行人连声点赞。

案情回顾

2018年4月11日,执行法官揭光业承办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

该案在诉讼阶段经本院主持,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黄某分期偿还申请执行人凌某2万元及利息。但黄某逾期没有履行义务,凌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凌某遂撤回执行申请,并申请终结执行,本院遂对该案作出终结执行处理。后因黄某不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凌某申请对该案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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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揭光业向被执行人黄某了解其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原因,解答被执行人的异议,阐述了不履行协议的后果,耐心释法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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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被执行人不再有异议,并提取现金来到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归还欠款。

申请执行人凌某接过履行款后,对钦北区法院执行局办案效果连连称赞。

真的非常感谢钦北区法院执行法官,

他们办案的效率高、态度好,

保障了我们当事人合法权益。

文字 | 石作岱

编辑 | 苏冬梅

审核 | 梁业盈、周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