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县城管局对违规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进行过执法行动,部分车主还是为了方便了个人私自在通道私设地锁,侵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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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以上情况,县城管局为改善市容环境,还公共空间于民,决定开展对违规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集中整治行动。2月23日,县城管委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和《肇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规定发出了《广宁县城管办关于禁止违规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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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城管局执法大队组织开展私自安装地锁违规行为专项摸查行动,并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存在问题的住户限期自行拆除私自安装的地锁,对于拒不整改的住户,执法队员携带工具进行依法拆除,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执法促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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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目前为止,排查私设地锁小区共22只,发过12份限期拆除通知,粘贴了105份通告,派发《广宁县城管办关于禁止违规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通告》3200多份,共拆除违规私设的地锁了207只。下一步,县城管局将加大、加强对县城区私自安装地锁违规行为进行整治的力度,确保辖区群众出行道路畅通,提升城市文明。

广宁县城管办关于禁止违规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的通告

为方便市民出行,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和《肇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在县城区开展整治违规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县城区道路、人行道和其他公共区域违规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

二、凡在县城区违规设置的地锁、地桩必须于2021年3月20日前自行拆除完毕。

三、凡逾期未拆除违规设置的地锁、地桩,县城管办将组织有关部门从2021年3月21日起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对违规设置的地锁、地桩予以强制拆除,并予以处罚,对典型案例予以一定范围内曝光。

四、有关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对违规设置的地锁、地桩依法处置活动。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广宁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