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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武威!单方事故发生后,他动起了歪脑筋...

发生交通事故,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报警,等待交警处理。2021年1月17日凌晨1点左右,民勤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在民勤县步行街北口,两辆小车发生刮擦事故,现场无人员受伤,要求交警大队处理。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两辆小车位于道路两侧,车身周围有不同程度的刮擦痕迹,其中一辆小轿车车损较为严重,在交警部门准备定性的时候,发现了蹊跷......交警在勘查现场时发现,事故现场有伪造的嫌疑。

在调取监控视频后,真相浮出水面。监控视频中,一辆白色小轿车行驶中打滑,转了个圈后撞到旁边绿化带,导致车辆右前轮被撞变形,后轮爆胎,车辆无法挪动......过了一段时间,一辆红色小轿车停在了事故现场,驾驶员下车,与事故车辆驾驶员交流了几句之后,便开车到事故车辆旁边来来回回倒车,几经波折,最终把车停在了马路对面,他们到底想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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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询问两位驾驶员,白车驾驶员潘某,在冰雪路面行驶时,由于操作不当,车辆发生侧滑,与路边的绿化带发生碰撞,潘某发现自己车辆受损严重,而自己的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购置车损险,所以才想到让自己的朋友陶某驾驶车辆驶入事故现场后,以造成两车刮擦的假事故现场,企图骗取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从而取得保险公司的理赔。

看到这里,真相大白。这原本是一起单方事故,在潘某的一手“导演”下,变成了两车刮擦的假事故。该案已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那么,您是否知道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该如何正确的处理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警部门在这里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不能像该案中潘某一样,为了获取保险赔偿而制造假事故现场。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平安出行。

来源:武威公安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