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是家里穷,一直找不到老婆,25岁那年的一天有人介绍了20岁李某见面,见面后发现对方形象气质俱佳,见面完后,江某觉得没希望,没成想这女子竟然同意处对象,没过多久他们订婚了,结婚当晚江某才发现李某已有身孕,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这只天鹅让他这个懒蛤蟆碰上了!
由于家里穷,江某并未计较,如果退婚,两万元的彩礼可能会打水漂,他认为只要与李某结婚后能够一起好好过生活,愿意将小孩生下来共同抚养。小孩出生后,李某开始嫌弃江某挣不来钱,然后去外省打工,江某在家里照顾孩子,两人的关系一直这样持续多年。直到有一天小孩子出了车祸,李某赶紧回到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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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李某抱怨江某这么大一个男人在家里连个小孩都照顾不了,而且还挣不了什么钱。江某趁机请求李某留在村里一起生活,不要再往外地去打工了,但是李某并未同意,而且提出了离婚。江某当时非常生气,一气之下就将自己的老婆李某掐死。
根据《刑法》规定,江某由于一时气急败坏,把躺在床上的老婆掐死,这显然构成故意杀人罪,不管有多大仇,多深的冤,肯定无权剥夺他人生命,否则就构成犯罪。
李某被江某掐死之后,他后悔自己太冲动,但是为时已晚,反复思考之后,他决定主动打电话报案。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作案后能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可以减轻处罚,如未造成犯罪后果,情节轻微的,应当减轻处罚。这就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自首。
李某虽然没有亲自前往公安机关自首,但是发生案件后,江某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警方到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犯罪事实的,同样构成自首。并不机械的要求犯罪嫌疑人主动前往派出所或公安机关才构成主动到案。
李某犯罪后如被家人或者群众抓住扭送到公安机关,到案后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的,是否构成自首呢?这种情况下不认定为自首,因为并不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到案,而是被他人强制到案。
如果李某犯罪后,在自首途中被他人抓住,然后扭送到派出所,并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是否构成自首呢?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自首,因为李某属于主动归案,虽然在归案的途中被人抓获,但是他内心有归案的主观意图。
两人并无感情,李某未婚先孕,被男友抛弃后束手无策,赶紧找了个老实人接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