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被宣布将被解除三星生命公益财团理事长职务,这是继上个月李在镕被判两年六个月、并被当庭逮捕后的又一次打击。

比李在镕早几天宣判的朴槿惠,在获刑后不久,就被催缴罚金。这两者手法差不多,都有点“痛打落水狗”的味道,原因很简单,因为两人面对的是同一个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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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镕这件事,吃瓜群众最好奇的是,三星明明是老李家的家族企业,李在镕作为李健熙的独子,继承是顺理成章的事,为什么还要行贿呢?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件事。

在韩国,继承遗产面临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要缴继承税,而且这个税还相当高。韩国法律规定,继承超过30亿韩元(约人民币1800万元)的遗产需缴纳50%的继承税,此外,当转让最大利益相关者拥有的股份时,还将额外征收20%的税。继承税本质就是遗产税。有人说,继承税这么高,那通过赠与的方式行不行?不好意思,韩国赠与的税率和继承税完全一样。

全世界只有一个国家的最高税率比韩国高,就是日本,它的最高税率是55%。但日本实行“先分后税”,就是按遗产分配给每个继承者的金额来分别计税,为了避税,当事人可能会多找几个继承人,这样分摊后,适用税率将大幅降低。而韩国实行的是“先税后分”,就是先按照遗产总金额来计税,然后按比例分配到各个继承人。所以韩国是事实上全世界遗产税最重的国家。有人戏言,韩国的继承税就是韩国政府依法割富豪的韭菜。

目前,创造韩国政府割韭菜最高纪录的是LG集团。LG的第三代掌门人留下了17亿美元的财富,继承者是他的养子和两个女儿,共需要缴纳继承税9000多亿韩元,约人民币55亿元。养子继承了大部分,他承担的税负是7000多亿韩元。当然,这个税可以分期缴纳,具体方式也多种多样。

在进行下面的内容之前,先给大家介绍两个概念,交叉持股和循环持股。如果甲公司持股乙公司,乙公司又持股甲公司,这就是交叉持股。假如甲持股乙,乙持股丙,丙又持股甲,这就是循环持股。交叉持股和循环持股一直都很有争议,其合法性备受质疑。但这种模式的优点很明显,就是可以用极小的资本控制大型企业。

三星就是通过这种交叉持股和循环持股的方式,使得李氏家族以不到2%的总股本控制着三星这个庞然大物。其实不只是三星,很多大型企业集团都采用这种持股模式,毕竟以极小的资本控制大企业,没有哪个大佬能拒绝这样的好事。这种模式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每一个持股环节都非常重要,任何一个环节的变动都可能影响整个控制权,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按照韩国高额的继承税,如果李在镕以继承的方式获得李建熙的股权,他最终获得的股权数额连一半都不到,他还能不能控制三星?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当然,你可能会问,对于三星这样的巨无霸,韩国政府有没有可能特事特办,豁免它的继承税?这个在当下来看,可能性是零,以后的可能性也非常小。毕竟对于这种割韭菜的事情,尤其是三星这颗超巨型韭菜,大家都盯着呢,韩国老百姓也是乐见其成。

精明的李建熙肯定不会坐等控制权旁落,实际上,对于李在镕如何接班的问题,他很早就开始筹划。事件的整个过程极为经典,如果不是最后玩脱了,这个案例是可以上教科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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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是这样的,上世纪九十年代,李建熙给了李在镕一笔不大不小的钱,这笔钱按法律要求交了税,当然,这个税对三星来说,连毛毛雨都算不上。李在镕用交完税后剩下的钱买了三星爱宝乐园的可转换债券,其后,这些可转换债券又转换成了普通股。至于为什么要先买债券再转普通股,而不是直接买普通股,大家可以猜测一下。我只能说,无利不起早。

据说当时除了李在镕外,还有其他人也买了三星爱宝乐园的可转换债券,但后来都放弃了认领股份,这些股份随后都分配给了李在镕。通过这种方式,李在镕成了三星爱宝乐园的第一大股东,持股23.24%。

这起可转换债券事件在2007年被人举报,认为债券价格和普通股价格都过低,且过程中存在猫腻,结果大家都猜得到,反对无效!

三星爱宝乐园在2014年更名为第一毛织。没错,就是后来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合并案的主角之一。2014年年中,第一毛织的子公司上市,李在镕的身家暴涨。几个月后,第一毛织上市,李在镕的身家再度暴涨。股价最高时,李在镕一度成为韩国第二大富豪,身家仅次于其父李建熙。

2015年,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合并。为什么是三星物产?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三星物产在三星集团的持股结构中,处于顶端地位,控制了三星物产,就可以控制整个三星集团。所以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合并,就是要拿到三星物产的股权,而且越多越好。

李在镕行贿的目的,就是要韩国政府帮助完成三星物产和第一毛织的合并,以拿到三星物产尽可能多的股权。

美国艾略物对冲基金(Elliott Management Corp)是三星物产的股东,持股7%,曾向韩国法院起诉,认为在并购过程中大幅压低了三星物产的估价,结果当然是“反对无效”!三星物产的最大股东是韩国国家退休基金(NPS),持股11.21%,它在这起压低三星物产估价的并购中,投的是赞成票。这也是日后起诉李在镕的焦点之一,认为这起并购导致了韩国国有资产的流失。

通过这次合并后,李在镕掌握了三星物产16.4%的股份,再加上李家其他成员的股份,李氏家族对三星物产的持股达30.4%,李在镕还通过迂回方式增持了三星电子11.84%的股份。这样一顿骚操作后,李在镕对三星的控制基本就稳了。

至于继承税,可以下一步再解决,只要三星的控制权稳了,其他的都好办。

其实李在镕的父亲李建熙、爷爷李秉喆,都曾有过被起诉的历史,但最后都相安无事。到李在镕这里,却是另外一种结局。正所谓,时也,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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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场博弈还在持续进行中,最后鹿死谁手,仍未可知。但可以预料的是,这场博弈,结局要嘛大胜,要嘛大败,很难有中间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