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林口乡集镇部分路段实施机动车管控措施的通告
广大驾驶员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林口乡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集镇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林口乡集镇部分路段实施机动车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起始时间:2021年3月5日24时起。
二、禁止停车路段:林口中学至茶山(过境路段);老街、土地碑至攀枝花路段;政通路段、西大街、自建街停车泊线外一律禁止停车。
三、禁止停车期间,请各位车主及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禁令标志指示,严禁在禁停路段停放车辆。凡在上述路段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实施非现场执法,拍照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实施处罚。
四、所有交通参与者应自觉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并自觉遵守上述通告内容,对不服从管理而造成交通堵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此通告
镇雄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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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云南奥洋(镇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