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但这并不意味着上访就可“任性”

如果上访人不按法定程序

不到指定场所反映问题

不仅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影响其他市民的正常工作、生活和出行

破坏社会稳定,而且还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承德近期发生多起违法信访行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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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信访条例》以及《河北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依法打击违法上访、缠访、闹访以及拒不通过法律途径提出诉求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布如下:

案例一:

在政府相关部门对单某某及其他业主信访事项明确答复的情况下,2020年9月15日,单某某、赵某某仍利用微信群煽动、组织串联多人到承德市人民政府门口附近聚集上访、滞留,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严重扰乱了该区域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单某某、赵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董某某、胡某某等10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1000元。

案例二:

2020年12月24日,肖某、张某某、汤某某等人以某商铺无房本要求退钱为由,利用微信群煽动、组织串联多人到承德市信访局联合接待中心聚集上访,11时肖某带领麻某、赵某、孔某某及在场50余名业主到市政府门口聚集,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拒不配合到信访接待中心依法信访,并集体下跪、喊口号、大吵大闹,严重扰乱了该区域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肖某、张某某、汤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5日,麻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3日,赵某、孔某某两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三:

双滦区西地镇某村村民黄某某,在相关信访事项已终结的情况下,于2019年北京召开“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会议期间,借机前往北京上访。双滦区西地镇工作人员找到黄某某,并对其进行劝返,但黄某某却给当地党委政府施压,多次以要到北京敏感地带上访要挟,索要钱款2019年6月,黄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四:

双滦区滦河镇某村村民李某某于8月7日、8月13日到双滦区人民政府门前上访,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并且吵闹和做出其他不雅行为,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扰乱了双滦区人民政府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李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案例五:

双滦区陈栅子乡某村村民池某某,因土地纠纷、低保问题,在信访事项已经终结的情况下,又多次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给当地政府施压,索要财物,干扰办公秩序2020年9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池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六:

曹某某、薛某某等人于2020年7月2日,以反映购买的房屋装修问题事项为由,到承德市行政中心东侧聚集上访、滞留,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严重扰乱了该区域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曹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薛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焦某某、梁某某、杨某某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案例七:

双滦区双塔山镇某村村民王某某、刘某某等人,2019年6月,以市政道路管网建设工程施工地点的土地未补偿为由,不听工作人员劝阻,多次到施工现场阻碍正常施工,并到北京上访,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王某某、刘某某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20日

案例八:

双滦区偏桥子镇某村村民候某某在信访事项已明确答复的情况下,为制造影响,于2020年9月24日到国家信访局上访,以访向地方政府施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侯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

案例九:

2020年5月11日,双滦区大庙镇某村村民刘某某因组织、串联人员到承德市行政中心聚集上访,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刘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案例十:

2020年6月13日,李某、付某某等人到双滦区某单位反映购买的房屋问题,在此过程中二人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严重扰乱该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李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二百元,付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

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维权的方式之一,信访人的维权行为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对于违法上访,特别是极端上访、缠访、闹访、组织串联上访和非法群体性聚集引发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打击。违法上访,触犯法律,失去自由,个人违法犯罪信息被永久记录,将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的政审,从而影响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等。望广大人民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合理表达诉求,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律师提醒

依法上访、文明上访、理性上访,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做到的。然而,总有一少部分人,借维权之名,以非法手段表达诉求,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一些上访者滥用信访权利、突破自己合理合法诉求,无休止提出无理要求,甚至以极端手段要挟地方政府、以访牟利,破坏正常社会秩序,属于闹访行为,其行为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妨碍公务罪,聚众扰乱公众场所、交通秩序罪,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应该学会做到:

1.如实信访。反映问题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逐级信访。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3.规范信访。一个信访事项只在一个有权处理机关信访,不重复信访、多头信访。

4.文明信访。上访的时候不要闹访,打横幅、打骂工作人员、阻塞交通或者其它违反公众秩序的事,这样非但上访不会成功,严重的则会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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