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聊城市茌平区两名青少年深夜在金牛湖景区山坡上点火、造成经济损失上百万的事件在本地引发轩然大波,也让人们对两个孩子接下来要面临的人生充满担忧。日前,当地检察机关一份对两名青少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再次引发人们对该事件的关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如果时光真的能够倒退,倒退到2021年1月24日的那天晚上,茌平区刚放寒假的两名中学生徐某和曹某,说什么也不会作出这样的傻事。那天深夜,两个孩子借着酒兴,跑到金牛湖的山上,肆意玩耍一番后,14岁的徐某一时兴起,分别在景区的东山西侧、南侧以及西山北侧放火点燃了草丛。与他同去的曹某虽然觉得可能会导致火灾,但没有及时劝止,直到熊熊四处蔓延,两个孩子才觉得闯祸了,赶紧下山逃走。

当地消防在零点左右接到火情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虽然很快将多处燃烧的大火扑灭,但还是给景区造成极大损失。据次日管理人员现场查看,山上300多棵名贵树木、照树灯以及东山新建的木地板观景平台均惨遭大火焚烧,粗略统计经济损失大约在150万元左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接到景区报案后,茌平警方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和分析嫌疑人行动踪迹,几天后将徐某、曹某抓获归案。在讯问中,二人稚嫩的面庞和慌乱的眼神,让办案民警感到惋惜和痛心。两人年龄都不大,实施放火犯罪行为也可能只是心血来潮和一时的冲动,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的,其结局却让两个家庭注定要陷入困境之中。

该来的总归要来。就在几天前,聊城市茌平区检察院发布对徐某、曹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称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二人非法放火的行为破坏了生态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公告期满,如果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该院将向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俗话说,水火无情,因各种原因形成的火灾,往往会造成严重财产损失,而故意放火又是造成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会直接构成犯罪。而对于一些青少年犯罪,今年3月1日起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已将刑责年龄底线降至12周岁。由此,特别建议学校、家长要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让每个孩子学会知法、守法和畏法,警示他们不要因为无知和冲动给自己、家庭和社会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