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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2021 / No.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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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事界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国际法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决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化治理体系的两个重要方面,二者之间既密切关联又各有独特内涵。值得指出的是,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都是重要领域和工作,但并不是法学学科名称,涉外法治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规则、制度及实践等都归属于国际法学这一范畴,但不能将涉外法治作为一级法学学科名称,就如同国内法治不是一级学科名称。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也在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国际竞争日趋专业复杂,法律因素前所未有地突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国际法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高层次人才短缺等问题依然突出,与我国外事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与我国大国地位不相匹,无法满足在国际舞台积极有效维护和拓展我国利益的需要。

国际法学是一门集合法律、外语、历史、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等诸多学科领域的综合性学科,具有视野要求宽、能力集成强、专业门槛高、培养成本大等特点。目前,在我国教育体系里,国际法学属于法学二级学科,在教学、科研实践和学术成果发表等方面往往陷入边缘地位,不利于国际法专门人才的系统培养,也不利于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统筹推进。为尽快补齐我国在国际法高层次人才短缺等短板,确保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统筹推进,建议如下:

一是将国际法学提升为一级学科门类,设置国际法学本科专业,与法学本科专业相并列。推进国际法课程改革,加大研讨课和案例课比重,注重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除一般性法学课程外,将英美普通法、国际关系、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组织、科学技术等相关课程纳入人才培养体系。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注重国际法尖端人才、特殊人才的培养,探索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

二是加大英法双语、国际司法判例、国际诉讼与仲裁等核心运用能力的培养力度。加大英语、法语等国际司法机构工作语言的教学比重,提升英法双语的运用能力。充分认识国际司法判例在国际法教育中的重要性,加大教学与研究的投入比重。在WTO法、海洋法、外层空间法、国际商事仲裁等领域积极开展模拟法庭(仲裁庭)教学。

三是密切与实务部门的联系,强化国际法的实践教学与研究。将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企业、法律服务机构等实务部门的国际法实践资源引入高等院校,探索建立资源联系机制、人才交流机制。积极利用国外资源,组织学生赴海外知名国际法高校、研究机构交流学习,组织赴国际司法机构、国际组织、国际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参加庭审活动或实习。

四是加大对海洋、外空、极地、网络等国际公法领域的倾斜力度。海洋、外空、极地、网络等战略新疆域事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应重点投入。对于难以通过商业或市场机制支撑运转(不属于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或商业需求极小等)的国际法领域(如海洋划界等),应在经费、科研、就业等方面提供特殊保障。(作者张海文系全国政协委员、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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