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一地政府发布最新处置公告!襄州一大超市销售的糖蒜,黄豆芽,绿豆芽查出问题!经查,商品已经流入市场!相关部门立即启动风险控制工作,责令停止销售,召回产品...

01襄阳糖蒜、黄豆芽等食品查出问题

襄州政府网发布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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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乐天购超市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在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3个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湖北乐天购超市有限公司(地址:襄阳市襄州区商贸城社区41栋17号)销售的糖蒜,黄豆芽,绿豆芽。

当场下达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告知书

2020年11月4日、1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及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分别对当事人经营超市内销售的荆楚香特色酱菜(糖蒜)及黄豆芽、绿豆芽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当场下达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告知书,要求当事人认真阅读《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被抽样单位须知》及予以积极配合。

糖蒜、绿豆芽等视频检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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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由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HOSRKV3E17553823的检验报告:所检样品糖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12月8日由武汉谱尼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HOSRZ00E23063823的检验报告:所检样品黄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的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3编号为NO:HOSRZ00E23064823的检验报告:所检样品绿豆芽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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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抽样结果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该大超市涉嫌添加化学物质

当事人湖北乐天购超市有限公司涉嫌经营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食品的行为。

已责令停止销售、召回

2020年12月11日,襄阳市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验报告,并于当日将检验报告送达湖北乐天购超市有限公司,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超市经理郭迎春签收,张湾市场监管所立即启动风险控制工作,责令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于2020年12月14日进行了立案。

不合格产品已流入市场

襄阳市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检验报告后对湖北乐天购超市有限公司的超市卖场内实施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经查, 2020年11月4日抽检当日的豆芽已全部销售。

市监局发布召回公告

襄阳市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超市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责令其公告召回上述批次不合格产品。当事人于收到检验报告当日对剩余糖蒜下柜停止销售,并向社会发布了召回公告。

湖北乐天购超市被责令改正

湖北乐天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糖蒜,黄豆芽,绿豆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进行了行政处罚建议:1、责令改正违法经营行为;2、处以2.8万元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14元。

来源: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