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公安局、日照市海洋发展局、日照海事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查处打击“三无”船舶的通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为期两个月,欢迎社会各界踊跃举报……
01日照四部门联合发布重要公告
关于查处打击“三无”船舶的通告
(图片来自网络)
为严厉打击各类涉海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海上生产作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1日开展查处“三无”船舶(无船名船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三无”船舶在我市管辖海域、港口码头、通海河道航行、停泊、作业。
二
“三无”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积极配合所在地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三
对查处的“三无”船舶,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罚款、没收拆解等行政措施。
四
对经公告无人认领的“三无”船舶,将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船舶所有人自行承担。
五
套用合法或伪造船名船号、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船舶,均按照“三无”船舶处理。违反治安管理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
在查处“三无”船舶过程中,对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鼓励和欢迎社会各界踊跃举报“三无”船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给予奖励,举报和监督电话:日照市公安局0633-7972011,日照市海洋发展局0633-2289600,日照海事局0633-8385408,日照海警局0633-8362110。
八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海洋发展局
日照海事局
日照海警局
2021年3月1日
(来源于:海岸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