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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北京3月6日讯(记者 梁丹 焦以璇)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脱贫地区0—6岁儿童生存和发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但是,受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这些地区儿童早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如早期养育公共服务供应不足、学前教育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不够等。为此,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建议,将脱贫地区儿童早期发展纳入国家发展规划,设立支持脱贫地区村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

国际研究和经验表明,0—3岁的早期养育阶段和3—6岁的学前教育阶段,是大脑发育和能力形成的关键时期。目前,我国脱贫地区0—6岁儿童有1600万人。全国妇联表示,促进脱贫地区儿童早期发展,不仅是切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也应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全国妇联建议,将脱贫地区儿童早期发展公共服务纳入新一轮乡村振兴计划,适时制订“国家脱贫地区儿童早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资金保障,对规划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动态监测评估。

全国妇联建议,加强脱贫地区儿童营养健康保障,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向前延伸至学前教育阶段,在脱贫地区农村试点实施,做好项目的跟踪评估,根据试点情况调整项目实施范围。同时,设立支持脱贫地区0—3岁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专项,依托“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体系,采用社区(村)中心模式或入户家访模式,为每个家庭提供便捷、持续的儿童早期发展公共服务。

此外,全国妇联还建议,设立支持脱贫地区村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在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中定额集中用于发展脱贫地区村级学前教育,重点增设村级公办园(幼教点),普及脱贫地区农村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