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局“号召学生捐压岁钱”。最新进展:叫停!道歉!

乔志峰

河南林州教体局“号召学生捐压岁钱”引热议,官方公开致歉叫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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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河南林州市教体局一份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捐赠压岁钱活动的文件引发热议。《通知》指出,此捐款为教育救助基金,主要用于:1.救助大病或家庭困难教职工;2.救助大病或家庭困难学生;3.救助因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导致贫困的学生家庭。

对此,河南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林州市教育体育局联合慈善总会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爱心压岁钱捐赠活动的通知》,未经严格审批,内容不妥,决定停止该活动。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对开展的此项不适活动,公开向社会道歉。(3月5日北晚新视觉网)

号召学生捐压岁钱,河南林州不是第一个。此前,一些学校或地方组织学生捐款献爱心的事情,其实并不罕见,到媒体上和网络上一查一大堆,一些学校和地方还将其当作“先进经验”和“显著成绩”大肆宣扬。

只不过,河南林州“运气不佳”,相关文件内容被发到网上,引发社会较大关注和争议,活动还没有轰轰烈烈开展便胎死腹中,匆匆被叫停了。而很多其他地方的类似捐款活动,却最终“顺利进行”。比如本文的配图,就是南方某学校举办的“捐赠爱心压岁钱,共享美好新时代”活动的画面。由此可见,不仅是经济落后地区,即便是经济较为发达、思想较为开放的东南沿海,也不能免俗,也存在类似现象。

有网友认为,教育者打学生压岁钱的主意,未免有点“贪心”,蚂蚁大腿也当肉。而我个人觉得,教体局号召学生捐压岁钱,倒也无须过度解读,或许,他们只是为了培养学生的爱心和互帮互助的意识,只是选错了方式方法。

此前媒体报道,林州市慈善总会秘书长称,活动坚持学生自愿、量力而行、重在参与的原则,不向学生设置最低捐赠额度,可以不捐;此外,募捐款会设立教育基金帮扶患病以及家庭困难学生。

表面上看,似乎没毛病。可由教体局下红头文件号召捐款,真的能做到“自愿”吗?恐怕很难。笼罩在行政权力魅影之下的所谓“自愿”,还是发生在教育者和学生之间,无形当中必将造成巨大的威压。学生和家长怎敢不“自愿”,又怎能不“自愿”?假如有人不识相、不跟上边保持一致,谁知道会不会招来“小鞋”?

这并非多心,更非危言耸听。几年前就发生过一件事——学生没捐款被拉上讲台拍照发群,家长抗议反被教育。说的是在茂名的一所民办小学,有一名学生家长不幸患了重病,师生们都纷纷给这名学生家长捐款。然而有学生家长报料,说老师强迫学生捐款,不捐款的学生还被拍照发到了家长群。十名学生站在讲台上,有的低着头,两手背在后面,有的不敢直视下面的同学,其中还有几名是女生。有几位家长随即在微信群里对老师的做法提出了异议,但就反倒被老师教育了一番。(广东广播电视台)

如果本该自愿的捐款却变成强制、本该发自内心的爱心却异化为摊派,完全背离了慈善的应有之义。老师“挟孩子以令家长”,看似简单、快速、有效,其实是对爱心的亵渎,不仅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还会引起人们的逆反心理,得不偿失,应予摒弃。

更严重的,是老师将没捐款的学生拉上讲台拍照并发群的行为。拿学生示众,绝非所谓的“警示教育”,而是一种典型的教育暴力,其本质是羞辱性惩罚和对未成年人权益的践踏。对孩子采取此类惩罚方式,造成的伤害无疑是巨大的。并且,此举伤害的不仅是被“示众”的孩子,当天在场的所有孩子都有可能因此受到震撼和伤害,难免会给学生留下心理阴影。

孩子的尊严和人格也必须尊重,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老师也不能拿学生“示众”。这是常识,也是教育者的底线。更何况,孩子原本就没错,错的是老师。

《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和接受社会监督。”作为未成年人,其实是很难对捐赠情况进行监督的,因此对未成年人捐赠一定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