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女儿的单亲妈妈特别要注意,一个交友不慎不仅毁了自己,还有可能毁了女儿。单亲妈妈如何保护好女儿?还能让女儿跟后爸之间不那么别扭?同处一房,这些问题不得不让人思考。

据裁判文书网2021年3月2日显示,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强奸案,实施罪恶的男子为妈妈男友,在与其母女同住期间,趁其女儿熟睡之际,将其女儿强奸。目前,该案经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男子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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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某国,绰号兵某儿,男,1979年4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出租车驾驶员。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现租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因涉嫌犯强奸罪,于2020年9月26日被抓获,次日被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被告人张某国与李某相识并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后二人以夫妻名义对外同居;2018年,李某之女甘某某与二人一起生活。

2020年9月26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国在位于巴中市巴州区的家中,进入被害人卧室,利用被害人熟睡、孤立无援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事后甘某某将此事告知其朋友及父亲甘某,甘某遂让其弟周某报警。

当晚21时许,被告人张某国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张某国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巴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国违背妇女意志,利用被害人孤立无援、熟睡之际,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国犯强奸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张某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国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

综上,为了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及妇女的性权利不被侵犯,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巴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张某国犯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小编想说,对被告人判刑再多也弥补不了女儿受到的伤害,对于妈妈来说,永远是内疚。这位单亲妈妈是遇人不淑,还是饥不择食?有过一次失败婚姻的女人们,还不能睁大眼睛?

请记住,人品很重要,善良很重要,内心大度和宽容,以及自控力强,有担当和正义感,更是重要。要找一个就算自己受到伤害,也不忍心伤害别人的男人,生活在一起才让人踏实。(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