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基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同时也是住滇全国政协委员,段明龙不仅总结出了一套融法律约束、道德引导、亲情感化为一体的行之有效的基层矛盾化解方法,也积极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建言,以期让更加完善的人民调解制度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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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北京开会前,段明龙遇到了一个很棘手的纠纷案。

“老人70多岁瘫痪在床,五个女儿和两个儿子没人去照顾他。村里面去调解,两个儿子达成赡养协议,但就是不执行。”段明龙说,由于村委会调解人员法律意识不高,未能召集老人所有子女一同调解,加之没有形成规范化的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导致相关部门无法对老人子女进行强制执行。

这个案子让段明龙非常揪心,于是他把履职重点放在了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方面。一年来,段明龙翻阅了相关书籍,认真学习了司法行政系统下发的相关文件以及中央、省、州出台的指导性文件,积极参加各类调研座谈,再结合工作中的所见、所思、所悟,撰写了《关于完善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材料。

“除了人员、印章、调解名称得到落实以外,其他如制度上墙、报酬、经费保障等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特别是在村委会这一级非常突出。”段明龙表示,目前,人民调解工作还存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有待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缺乏保障、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偏低、现代化技术投入不足等问题。他建议,要按照“五落实、六统一”的要求,明确人民调解员经费、调委会工作补助经费及人民调解员补贴等标准;运用“互联网+”的手段整合多元解纷部门现有平台,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探索完善人民调解系统文书模板,在全国推广使用。同时,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专职人员比例,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化解纠纷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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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明龙表示:“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社会治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化解矛盾纠纷、增进人民群众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希望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

来源:云广记者 张艳梅 屠虹怡

编辑:李青芸

责任编辑:傅霄 阮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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