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会议今日(5日)开幕,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介绍草案时表示,要调整优化选举委员会,建立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选举制度,重新构建选举特首的选举委员会,同时要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亦要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强调不涉及修改基本法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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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在发言时表示,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以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委员会重新构建和增加赋权为核心进行总体制度设计,调整和优化选举委员会的规模、组成和产生办法,继续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并赋予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和直接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新职能,通过选举委员会扩大香港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更加广泛的代表性,对有关选举要素作出适当调整,同时建立全流程资格审查机制,进而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

王晨表示,考虑到保持香港特别行政区相关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次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选举制度,可以只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不涉及修改香港基本法正文。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经认真研究并与有关方面沟通后,提出采取“决定+修法”的方式,分步予以推进和完成。在全国人大作出决定后,会授权人大常委会按照有关决定,与有关方面及早启动相关修例程序,在经修订的附件一和二依法公布实行同时,原有的附件一和二会废止。

王晨指出,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包括特首产生办法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确保由“爱国者治港”,有利维护国家安全发展利益。香港自2019年修例风波以来,反中乱港势力、本土激进分离势力,公然鼓吹“港独”主张,公然利用立法会、区议会平台及公职人员身份,肆无忌惮、反中乱港,阻挠特区政府依法施政,有人策划并实施所谓“预选”,企图取得立法会主导权,进而夺取香港管治权。

王晨表示,香港社会出现的一些乱象表明,香港现行的选举制度机制存在明显的漏洞和缺陷,为反中乱港势力夺取香港特别行政区管治权提供了可乘之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消除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风险,确保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确保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施政和有效治理,确保香港“一国两制”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中联办发言人表示,有关举措充分体现中央推动“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的决心和担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决定+修法”方式完善选举制度,完全符合宪法和基本法,充分考虑了香港的现实需要和具体情况,具有坚实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和民意基础。发言人又说,中央对完善特区选举制度这个社会关注度极高的议题十分审慎,将继续以多种方式听取各界意见。

对于王晨的说明,香港各界多位重量级人物及各大社团均表示支持,强调会全面配合,通过本地立法,切实完善措施,贯彻“爱国者治港”原则。

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指出,香港已经到了不改革不行的关键时刻。由爱国者担任重要公职,是“一国两制”的核心要义,也是举世公认的政治伦理。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表示,近年来选举产生的部分选举委员会委员、立法会议员和区议员公然勾结外国政府,针对国家,瘫痪特区政府施政,耸人听闻。如果不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香港将永无宁日。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她和特区政府完全尊重中央对这次完善选举制度的主导权,鉴于未来十二个月有多场选举,立法工作刻不容缓,特区政府必定全力以赴,反映香港社会各界意见,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并按稍后经通过的附件条文制定修改本地的相关选举法例,交立法会审议。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完善的选举制度能够理顺宪制秩序,建构一个和平理性的议会,减少不必要的内耗与矛盾。香港的政治光谱广阔,中央一直都理解及包容香港社会不同的意见,相信完善选举制度后,议会仍是可以有不同声音。

对于有人认为今次是人大常委会代替香港处理选举制度问题,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指,政制是中央事权,中央安排完全符合宪法及基本法规定,而且今次改动只涉及基本法附件,不会修改正文。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则指,容许不爱国及不明白“一国两制”的人参与港人治港,可能会损害本港利益,更可能因为出现渗透影响内地。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发出集体声明,坚决拥护和全力支持中央决定。民建联、工联会、经民联、自由党等也发表声明全力支持完善香港选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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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体作出声明,坚决拥护和全力支持大会就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作出的决定。

今日多家港媒援引消息人士称,中央建议特首选委会由1200人增至1500人,取消117个区议会席位,新增一个界别;而立法会则由70席增至90席,取消“超级区议会”和区议会(一)共6个议席。消息称,由于立法会将增加由选委会选出的议席,故原本打算9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或需再押后,由新选举办法产生的选委会届时选出代表,而立法会的参选人亦须取得一定选委提名。

被问到如果取消立法会当中超级区议会议席,会否减少议会的多元性及予人民主倒退的感觉,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表示,超级区议会的历史很短,世界很多地方都会因应实际情况而改变选举制度,没一个社会,包括香港,可以说“一套选举制度就是历史终结”,因此不用对改变选举制度而感到惊讶。

香港时评人冯炜光则指出,西方近年有一个说法,指Democracy 已变质为 Vetocracy ,即“民主政治”变成了“否定政治”,立法全力拖行政后腿,行政又因为怕闯立法关而变得不作为,最后受苦的还是老百姓。当完善了香港的选举制度后,香港的民主政治,可以重回正轨,把 Vetocracy 重新变回 Democracy ,让“民主”真正的为市民服务,而不是为“揽炒派”政客服务。

对于在选举制度大改动下,是否意味第七届立法会选举将会再押后。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指有可能,因新一届选委会于今年12月才选出,改革后的立法会则需加入选委会的参与,故在新选举制度之下,不可能以旧的选委会选出立法会,因此需待选出新一届选委会,才能产生新一届立法会,他又反问:“如果系用旧嘅选委会,选新一届立法会,咁改革有咩意思?”(如果是用旧的选委会,选新一届立法会,这样改革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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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联合早报》今日(5日)援引消息称,反对派最大的联合平台——“民阵”将成为香港国安法下一个执法目标,有可能会被取缔。“民阵”于2002年9月成立,最初期只是负责针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反对工作,但在2003年“七一”游行后,逐渐成为反对派的联合平台,几乎所有反对派成员都有参与其中。在前年修例风波期间,反对派发动的多次示威游行皆是以“民阵”的名义进行。

消息人士向《联合早报》透露,早前网上流传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曾资助“民阵”举办反对修例的活动,当局正在进行调查,一旦证实属实,“民阵”将违反香港国安法,会被特区政府取缔。

消息人士也说,原来“民阵”一直没有向政府注册,有可能触犯《社团条例》。因为根据该条例,任何香港社团或其分支机构须在成立后的一个月内,以指明的表格向社团事务主任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一旦罪成,“民阵”负责人最高可被监禁三个月。

2019年,“民阵”致信61个驻港总领馆和办事机构,呼吁对香港发出旅游警示。此言一出,立即遭到香港各界人士强烈谴责。有旅游业界人士警告,破坏香港形象很容易,但建立起来很困难,呼吁“民阵”尽快收手。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曾回应称,“这一行为的实质大家看得很清楚,就是企图挑动外部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施压。建议那些企图引狼入室的人好好读一读历史。历史上那些勾结外部势力祸国殃民的人,哪一个有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