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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东大学原汽车技术实习行政工作督导专员左为民涉嫌挪用公款、受贿一案,由栖霞市监察委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栖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栖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左为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栖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左为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烟台师范学院交通学院汽训队队长、烟台鲁大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