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张雪琦实习生李泳蓉记者王瑞)2021年3月2日晚,南京交警八大队执勤二中队民警在板桥凤汇大道进行酒驾整治。晚上9点左右,民警发现一辆小型厢式货车进入隧道后准备调头逃避检查,民警立即指挥其他车辆停下堵住其行驶线路,小货车被迫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得知,小货车司机田某是从河北出发,一个人在开车途中觉得太无聊,吃晚饭时就喝了一瓶啤酒。车辆驶入隧道后,发现有交警检查,他因为害怕被查就想调头逃走。被查后,田某反复向民警求情,请求不要对其处罚,甚至当场给民警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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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交警查处现场 交警供图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31mg/100ml,田某属于饮酒驾驶,将面临记12分驾照暂扣6个月的处罚。得知自己今后半年都不能开车,田某表示十分后悔,一方面要联系其他驾驶员接替自己继续送货,另一方面如果六个月内不能开车,将对其经济收入造成很大损失。

田某驾车逃避检查的行为因为被民警及时制止,情节轻微,民警对其当场予以警告。根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换句话说,如果驾驶人存在驾车逃避检查闯卡的行为危及警务人员生命安全,今后将以《袭警罪》办理。南京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不要心存侥幸,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遇到警察检查时,请积极配合,切勿逃避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