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子的时候,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希望能和睦相处。如果房子是合租的,那租客也希望彼此之间互不打扰。然而,广东深圳的唐先生最近却遇上了一件糟心事,他有一套房子租出去了,最近他收到租客的投诉,说房内一名女租客经常半夜发生争吵,而且还把家里一些家具给砸坏了。唐先生找了对方沟通,并且表示希望对方搬走,可对方一拖再拖,哪怕唐先生报了警,对方依然不肯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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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唐先生还在江西老家,接到租客投诉后就赶回了深圳。他上门一看,发现客厅里的凳子都被砍坏了,而且门上也出现了刀砍的痕迹。房内一位男租客表示,自从春节从老家回来之后,这名女租客的房间内经常会传出很大的争吵声,有时候吵得不开心了,就会开始摔东西。

合租的男租客表示,看这名女租客的精神状态好像不太好,而且将屋内的东西打砸成这样,自己在这里住得也很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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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让唐先生更加担心的是,负责他房子的一位物业管理人员曾告诉他,他家出租屋所在的楼上扔下了一把菜刀。唐先生说,他的出租屋内刚好有一把菜刀,跟这把菜刀非常相似,虽然自己不能确认就是这名女租客所为,但是从女租客目前的状态来看,他也有这方面的顾虑。

本来这名女租客的房租是到今年6月份的,但是出了这样的事情,唐先生还是希望提前跟女租客解除协议,所以他跟女租客协商,想让对方搬走。起初女租客同意搬走,说给她一个星期的时间。但是一个星期之后,对方又拖两个星期,拖三个星期,就是不肯搬。

唐先生没有办法就告诉对方,所有的物业、水电费我都不要了,并且愿意赔偿给对方3000块钱,只希望对方搬走,然而对方仍然不肯搬走。后来唐先生打电话报了警,但是面对民警,这位女租客仍然没有搬离出租屋。

后来唐先生和社区工作人员打算找女租客再次协商,可女租客根本不理他们,到了一家酒店后,就再也没有回过出租屋,但是她的东西还在出租屋内没有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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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名女租客是因为感情的事情绪不好,还是发生了什么其他的事,但是在别人的房子里居住,应该遵守合租的约定。而且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相信她也跟房东签署了维护房子的协议。我们不能因为自己情绪不好,就打砸别人房屋里的东西。像这样的情况,唐先生其实是可以索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