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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饶河县小佳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人选孙良耕违规收取评审费、骗取防疫资金等问题。2002年4月至2014年12月,孙良耕在担任县教体局人事股股长、副局长期间,违规向拟晋升职称的教师收取评审费11.36万元,并且未认真审核拟晋升职称教师的申报材料,导致28名教师以虚假申报材料获得晋升职称,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孙良耕在任小佳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人选期间,以购买防疫物资名义违规虚开发票4.05万元,报销后占为己有。此外,孙良耕还涉嫌其他犯罪问题。2020年6月,孙良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饶河县大佳河乡前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志军涉嫌挪用资金问题。2019年12月,王志军将个人银行账户发至村民微信群中,通知种植威山林场土地的57名村民将应向村里缴纳的2020年土地承包费145.88万元存入该账户,并以村委会名义为村民出具正式收据。2020年1月至2月,王志军陆续将145.88万元承包费全部用于其偿还个人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超过3个月未还。2020年8月,王志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集贤县腰屯乡福兴村原党支部书记孟凡军违规截留坐支村集体土地承包费问题。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孟凡军在担任腰屯乡福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福兴村村民上交的26.62万元村机动地承包费截留,未按规定上交腰屯乡经管站,坐收坐支,直接用于村务支出。2020年9月,孟凡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