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龙子湖办事处姚桥社区的村民姚国永向中原网《郑州社区直通车》反映,龙子湖高校园区占地少给赔偿,称因河道开挖、绿化、占去自己的耕地有5亩3分地,从2014年到现在只得到几百元补偿金,而新闻上面是每亩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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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该网友提出请求,希望依法要求责令侵占上诉人权力,利益的当事人给予上访人被征占的耕地合理补偿,并且依法严办本次徇私舞弊侵占上访人权力,利益的当事人。

据该网友表述:2004年,由于郑东新区发展建设,郑州市政府征用耕地,建设和发展,原本是件好事,但占用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却又得不到合理的补偿,致使我的生活失去了保障。

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以,土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土地附着物的赔偿款归个人所有,因此,除了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款归个人所有以外,征地补偿款因为集体所以,集体中的每一个成员都应享有分配补偿的权力。

先从中央到地方,都倡导"以人为本”如今基本权利被侵犯,得不到生活的保障,此举不仅影响我个人,也影响我一家人的生活。

尊敬的各位领导,恳请你们尽快查明落实,还我生存权,还我生活权,恳请你们尽快解决我土地补偿问题。

为此,郑东新区官方回应称,经了解,姚国永土地早已给予补偿。由于后来占地补偿标准提高,就多次向姚桥社区要求更高的赔偿。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平安建设中心针对此事有专门的卷宗可以查阅,三资办有账目可供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