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样的话语,是的,似乎这样的话语已经在人们的心中扎了根,认定了这个是定理。

当然,反过来想想,如果自己是债主,对于欠钱不还的人也是非常着急和气愤的,所以说凡事都要换位思考。当然,像欠钱这种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已经成为了非常普遍的事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我们都知道,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了别人的钱还是要及时归还,不然到下次再想借钱就难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出现过很多欠钱不还的案子,有的是因为没有钱,有的是因为有钱还但是毁掉了欠条或者没有欠条而想借机溜走。

借条,一个看似简单的东西,但事实上,借条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凭据,比如说,你因为缺钱想要找别人借钱,但是别人不可能就这样把钱拿给你,口说无凭,必须要有实在的证据,而这个证据就是借条。

今天上午,收到了好友的来信咨询:女子欠闺蜜六百多万还不起,入户偷走75张借条,对此,你怎么看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2021年2月6日下午,市民支师傅报警称,家中门锁被撬,但奇怪的是检查过后,并无物品丢失。2月15日,支师傅再次来到了派出所,同行的还有他的妻子求女士。

而求女士则带来了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当天门锁被撬后,实际确有财物丢失,系其放在床头的75张借条,涉案金额高达六百万余元,且这些借条系同一借款人,舒某。对于此案,你怎么看呢?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作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看完案例,你有什么样的想法呢?有人说这就是所说的日防夜防家贼难防,防内防外防闺蜜,当然,也有人直接说这就是盗窃罪,对此,你怎么看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我们先大概了解一下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了五种盗窃行为方式,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在上述案例中,根据案例实际情况来看,舒某入户盗窃了75张欠条,75张欠条代表着舒某与求女士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舒某通过盗窃欠条的手段,使得求女士的600多万元债权得不到实现,从而使自己的财产不当增加,很明显涉嫌了盗窃罪。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适用总则处罚未遂犯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现在,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