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起司机开车强行冲撞学生队伍的事件,想必大家都看过了吧?男司机韩某的行为固然可恶,但这一事件也应该引发我们的深思。近几年来由于私家车的增多,司机开车冲撞学生的案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发生了,到底是法律的不到位,还是道德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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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8年,辽宁省葫芦岛市就发生过这样一起驾车冲撞小学生的事,但是这件事情比韩某更加恶劣。当时犯罪嫌疑人因为夫妻关系不和睦而产生了报复社会的行为,他驾车在小学门前冲撞,最后导致6人死亡,18名学生和两名路人受伤,情节十分恶劣。虽然最后罪犯被抓捕归案并宣判死刑,但受害人的生命却永远回不来了。

同年年底湖南小学门口一位学生家长开车撞伤6名小学生,致五人轻伤,一人重伤。山东菏泽一名女司机,在学校门口用车抵着孩子们的腿往前走,丝毫不让。虽然这些司机都接受到了赔款扣分等惩罚,但这种行为对于社会产生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这点处罚显然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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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说这些司机的行为是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但藏在这些案例背后的,是社会道德的缺失。礼让行人本来是开车的基本要,可有些司机连这最基本的都做不到,尤其是在学校门口,面对活泼好动的孩子,怎么能对他们的安全不管不顾呢?这不仅仅是对于法律法规的不尊重,也是自己内心自私不文明的体现。前车之鉴,已经频繁地为我们敲响警钟。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行为进行规范的同时,也应该加强社会公德方面的培养,双管齐下,才能让更多的人将公德心放在潜意识里,大大提高公民素质,减少社会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