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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征求《关于2021年度汕头市市本级公租房保障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 月31日止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需符合什么条件?

《征求意见稿》首先明确了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标准,申请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三个条件:首先具有金平区、龙湖区城镇户籍,其次,家庭人数为1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900元(含本数,下同),家庭人数为2人或 2人以上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600元,最后,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

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标准: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将根据房源情况,适时制定、公布准入标准并接受申请

不得申请公租房保障的情形有哪些?

①正在享受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待遇的

②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理的

③正在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或住房租赁补贴的

④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有汽车的(“达到报废标准” 的除外)

⑤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登记有企业或拥有企业股份的(出资额为零的企业监事、出资额为零的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除外)

⑥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名下有铺面、写字楼、厂房或车库、车位的

如何申请?

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时间实行工作日受理;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实行不定期受理,在申请方式上,申请人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应当在住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实物配租两种保障方式中明确选择其中一种,申请人凭本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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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市政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