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的能说成白的,臭的能说成香的,对于律师这个行业,很多人颇有微词,古代有讼棍,现在依然有黑律师,凭借专业知识挣钱的道德边界在哪儿?明明原被告双方之间的赔偿,为何一定要律师才能要的回,让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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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号,有媒体报道了“农民工因工受伤拿到180万赔偿,律师却拿走一半赔偿款”的事件,让人非常吃惊,农民工冒着生命危险干活,赔偿款却要分给耍嘴皮子的律师一半,到底是合理还是律师收费太狠呢?

据了解,在2016年7月12号晚上,农民工杨某在工程车上卸货时,被吊车钢绳撞击到,从车上直接摔到了地上,这次事故造成杨某颈部爆裂性骨折,颈脊髓损伤并导致全身瘫痪。

事发后,杨某的两个兄弟委托了广州某律师办理工伤赔偿,律师和兄弟三人签署了委托代理合同,并约定,前期律师办案的费用由律所自行垫付,但如果用工单位赔偿杨某的赔偿金到达80万至90万之间时,要按照赔偿金的5%支付律师费。

如果用工单位赔偿额度在90万之内的话,杨某一方要按照45000元支付律师费,如果律师打赢官司,赔偿额度超过90万,那么杨某一方只收取90万元,超过90万的赔偿全部归律师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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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6号,杨某和用工单位签订了赔偿协议书,获得一次性赔偿款180万元,根据杨某和律所的合同,律师拿走了90万元,杨某兄弟们觉得律师太狠,这是杨某用瘫痪换来的赔偿金,律师竟然拿走了一半,遂对律师进行了投诉。

但是广州当地对这件事的通报是,这家律师所虽然已经构成违规,但是已经过了处罚时效,不能再给予这家律所处罚,只能责令其整改,按照白纸黑字的合同走,为何会违规呢?因为按照《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工伤赔偿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

杨某在单位发生工伤,他以为不懂法律,不知道能拿到多少赔偿,但是律师对这类案件非常熟悉,知道一个赔偿范围,这就是用信息不对称赚钱,相当于你购买东西时的二手中间商,对于已经瘫痪的杨某来说,天价律师费太高了。

北京某律师张先生称,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能力,在保证杨某拿到相当数额的赔偿金之后,多要来的赔偿归律所所有,这在行业内叫风险代理,是合理的,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这家律所显然违规了。

另外,即便律师做风险代理,收取的费用也是有最高限制的,一般不能超过赔偿款的30%,但是在杨某这个案件中,180万律师竟拿走了90万,显然已经超过了风险代理规定的最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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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劫还是契约精神,每个人的理解不同,只是利用信息差,从瘫痪的农民工身上赚取差价,这是违背了律师的良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这起案件中律师的做法,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