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3月3日),在事发近一个月后,长沙警方公布了“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的调查通告,引发舆论热议。各种评论中,有为女孩扼腕叹息的,有为司机喊冤的,有认为双方都有责任的,有认为女生耽误时间太长有错在先的,还有人把这解释为底层互害,甚至出现一些对坠亡女生羞辱性的评论,比如如下几张截屏的此类评论,竟然占了很大的比例。所以看来有必要对这起事件做个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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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货拉拉一事网上出现的一些脑残评论之点滴举例)

那我们就好好捋一捋这个事,看在这个整个事件中,该司机应不应该为这位女子的死负责任?该女子又需不需要为自己的死负责任?他们彼此在整个事件中,双方各自做错过什么?需不需要为对方负责任?

2021年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再过4天就是除夕了。当日下午3点左右,这名长沙市的本地司机通过货拉拉app平台抢到一个从岳麓区天一美庭小区至步步高梅溪湖国际公寓的搬家订单,总价51元(其中客户支付39元,平台补贴12元)。这是一个价格公开透明、双方彼此接受的货拉拉“小面包车便捷搬家服务”预约订单。为了了解订单详情,我专门下载了货拉拉的app模拟了一下这个订单,货拉拉在每个城市的运输定价有差异性,切换到长沙市选择从天一美庭小区到步步高梅溪湖国际公寓的小面包车便捷搬家服务,显示的价格与警方通告给出的价格是一样的:用户支付39元(由于我是新注册用户,所以平台还给优惠了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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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页面中,我们可以看到有是否“需要搬运服务”的选项,这个搬运服务是收费项目,货拉拉在各个城市的收费标准也是有差异性的,根据该app显示,在长沙市的小面包车便捷搬家服务项目里,具体的搬运服务的收费标准如下图所示。

我上面的模拟订单里没有选择“搬运服务”,订单的价格与该女子的订单价格相同,都是39元,这说明该女子在下这个预约订单的时候便选择了不需要“搬运服务”,所以,司机在抢到这个订单的时候是知晓这一点的。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细节。

其次,在我的模拟订单里可以看到在订单的备注栏里有“一人跟车、两人跟车”等选项,说明货拉拉平台在提供货运服务中是包括了对跟车人的运送服务的,那么显然便具有在运输过程中保障货物及跟车人安全的责任,这一点先否决那些认为货车司机只送货不送人所以不需要为人负责的脑残观点。

那么,当该女子支付了这个预约订单、该司机师傅通过平台抢到了这个订单,双方便完成了一次商业协议的签订,该女子通过该app平台购买了一次货运服务,该司机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完成自己的货运服务,双方即将在价格透明、公平交易的既有约定下完成这场市场交易。

当晚8点38分,应该是在订单的预约时间内,司机开车抵达搬家现场。这时候,两人的第一个冲突点出现了:“周某春询问车某某是否需要搬运服务,被车某某拒绝”。这个通告内容用一方“询问”、另一方“拒绝”这样的字眼,给人的感觉是该女孩是在被司机询问的情况下才答复他,其实并不十分地客观准确,因为事实是如上所述该女孩在预约订单的时候就已经告知对方“不需要搬运服务”,司机在看到这个订单的时候便已知晓对方不需要搬运服务,所以到现场后两人之间最多只需要重新确认一下即可,而不需要再次询问这个问题,以及更重要的是:司机不应该因为对方拒绝收费搬运服务便产生不满甚至痛恨对方的情绪,既然你心甘情愿地接了一个显示不需要搬运服务的订单那么你有什么理由为对方的不需要搬运服务而产生不满情绪呢?然而事实是司机就此对该客户产生了不满,这是最初的情绪。(司机情绪指数+)

然后便是让司机情绪升级的该女子“先后15次搬运物品、耗时长达三十多分钟”,使他在没有赚到搬运费后又“耽误”了他的时间。有很多人(一开始我也这么认为)认为该女生对自己搬家的准备不足,以至于搬家耗时过长。但是在这里,通告内容似乎又有意无意地遗漏了一项内容:该女子原本住在几楼呢?通告只说的是“先后15次从一楼夹层”搬东西,那么很显然,一楼夹层不会是她的房间,所以该女子一定是事先已经把自己的所有家当行李从所住的房间里搬运到了一楼夹层处,等待在预约时间内货车司机的到来。很可能是她在下午三点的时候预约了这个订单后,便开始收拾东西,慢慢的把自己打包的东西搬到一楼夹层,等待晚上搬走,因为明天还要上班(2月7日虽然是周日,但是春节前工作日)。那么便不能说该女子对自己的搬家准备不足:她已提前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以等待司机到来,并且既然自己已经把东西都搬到了一楼那显然更不需要花钱让司机帮忙搬运了。

然后再说到这个“15次”,从司机到达现场的8点38分,到司机开车离开的9点14分,总计36分钟,抛去两人一开始的联系、对话交谈等时间,女孩基本是在30分钟内完成15个来回的搬运,那么每一趟的步行时间不足1分钟,说明车的位置距离物品的位置很近,应该就停在楼口,所以女子不需要搬运服务更是完全合理的。

至于搬运15次、耗时三十多分钟,这个时间算长吗?首先,搬15次是女生的能力所限,虽然一个女生的东西不会太多,但身形娇小力量也小用十多次搬完自己的全部行李是完全合理的,并且平均一分钟一趟,任何一个女生从楼内一层把东西搬到楼外车上用的时间都不会比这个时间短多少,所以说明该女生是在以自己尽可能最快的速度搬运行李,并没有有意耽误时间

但是在司机看来显然是漫长的,因为女孩15次徒手搬运的东西,对他来说用个小推车最多三五次就能搬完(这是一定的,没有搬家经验的人不要质疑这一点),也就是对他来说不用十分钟,既能赚到搬运费、又能节省了时间(这些搬运费的费用相对于抛去成本和提成后的货运收入显然有更高的性价比),所以他很生气,越来越生气,看着那瘦小身影的女子进进出出的身影越来越忿忿不平。(司机情绪指数++)

但是该女子违反了他们之间的协议约定了吗?当然没有!一点都没有!事实上,司机没有任何权利指责她用多长时间搬运物品。因为这一点在他们的协议里有明确的约定,在货拉拉app的“便捷搬家费用标准”中对等候时长有明确的说明(见下截图):上货、卸货免费等候时长总共为40分钟,过后每10分钟加收5元,不足10分钟按照10分钟计算。这里说的十分清楚,货车的总等候时长分为免费时长和收费时长,超过40分钟的免费时长后由用户承担费用。所以,不管该女子搬家导致的等候时长有多长,她即使搬到第二天早上,她也没有违约,你只要按照超过40分钟后的每10分钟5元标准收费就可以了啊,你生什么气呢?所以很多脑残评论纠结在这一点上,认为女子耽误了货车司机赚钱,简直是无稽之谈。——女子完全在自己购买的时间范围内支配自己的搬运时间,没有侵犯司机的丝毫利益。警方的通告里写的是“司机告知车某某,按照平台规定,司机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车某某未予理会。”未予理会是什么意思?未予理会就是没说话,那显然不是对这个规则的否决啊,这是默认的意思好不好?超出时间我按规定付超时费啊,你生什么气呢?使脸色给谁看呢?催什么催呢?你催的依据在哪里呢?

但是司机认为她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原因是因为他自己脑子里装的不是彼此双方通过平台签订的公开协议,而是我搬家就应该赚你这个加费项目的潜规则,你不给我赚我就要给你脸色看,不仅催你搞不好还要骂你呢。这个时候,在这名38岁男性司机眼里的这位23岁瘦弱女生,不是一个在外打拼过年前赶着夜间时间独自搬家令人怜惜的少女,也不是一个应该认真对待好好服务的vip客户,而是一个妨碍她多赚一点钱的障碍物。司机的情绪上升到十分不满的程度了,越等越火大。(司机情绪指数+++)

然而司机再着急,他也不会去帮一下来回徒手搬了15次的女生的,因为你没有付搬运费,所以我一下都不会帮你的,就这样冷冷地看着你来回跑15次,并且不断地催促你。从这个角度来说,司机显然是冷漠的。但是即使如此,司机截至目前的表现也仍然没有违背约定,他的责任止步于对客户服务态度不佳这个层面。

然后进入下一个环节:运送。女生坐进副驾驶里,按照在平台预约时选择的“一人跟车”进行跟车(再说一次,有人说货车司机不负责拉人,简直是放狗屁,货车司机当然包括跟车服务,并且负有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保障人货安全的职责)。据警方通告,司机此时再次问她到达目的地后需不需要卸车搬运服务。这里的这个“问”,与司机刚抵达现场时的“问”,其实都不是纯粹的“问问题”,都并不是在不知道对方答案情况下的“询问”——因为前面说过了,该女生在购买这项货运服务的时候就已经选择了不要搬运服务,这一点司机显然是知晓的。那么这里的“问”是什么意思呢?这里的“问”是在推销自己的服务项目,他明知道对方选择了不需要,但是他还要试一下,大概看对方会不会因为刚才一个人搬得太累所以改变了主意。这种推销行为当然无可厚非,对方接受或拒绝都是对方的自由,她买了你的产品当然彼此开心,她不买你的产品她也不欠你什么,你不能因为对方没有买你推销的产品就把人家骂一顿打一顿吧?那你和强买强卖的强盗有什么区别呢?这位司机被再次拒绝后虽然没有把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女生骂一顿打一顿,但情绪已经上升到将要爆发的程度了。(司机情绪指数++++)

两人一路无话,即使有话估计也是令对方不大高兴的话。车行数分钟后,大概十分钟左右吧,司机第一次偏离app的导航路线,至另一路口时,又再一次偏离导航路线。女生两次对偏离导航路线提出质疑,结果司机是“起先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某的不满”,至此,司机积压了四十多分钟的情绪彻底爆发。(司机情绪指数++++)

这里,就涉及到该司机在此次事件中的最重大责任之一。如果说前面都只是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显得司机在对自己的工作不那么职业化专业化外,并没有涉及到违约行为,那么在这里,司机的行为就已经明显违约了。下面谈他为什么违约了,并且由此如何导致了恶性后果。

在我上面那个模拟订单里,如果点击一下“确认下单”,就会进入支付页面,支付完毕后,该app就会给出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导航路线,大概就是一个如下图所示的这么一个路线导航图。

这个路线图的本质是个什么东西呢?它的本质仍然是双方所签订的交易协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就像这次货运服务购买协议中双方所约定好的运费价格、运输时间、运输地点等重要内容一样,是为双方所共知的、彼此同意的运输路线。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交易双方的某一方觉得运费价格需要改变,需不需要和对方沟通协商?如果某一方对约定时间觉得要改变,需不需要和对方沟通协商?如果某一方对提供货运服务的约定地点要改变,需不需和对方沟通协商?很显然,那是一定需要的,如果某一方私自改变而不知会对方,那就是违约行为,无论他的原因是什么。

所以,司机私自改变运输路线,偏离自己的公司平台提供给客户的运输路线而不提前告知客户,就是明确的违约行为。从这里开始,司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双方的既有协议。

司机当然有他的合理的说得过去的理由,如通报所提到的:所偏离的路线由于红绿灯较少所以能少走几分钟。司机作为住在附近熟悉周围环境的本地人、作为在这个城市里跑货运熟悉路况的司机,做出这样的优化决策是完全合理的。但是,不合理并且违规的做法是:他没有提前知会客户,并获得客户的允诺。所以,纵然你有再多合理的理由,这种行为也是违规的、违反了双方签订的既有协议的,仅此一项客户是可以进行投诉、可以申请退款、可以中止交易的。

而司机不仅没有提前知会客户并获得客户的同意便选择了这几条虽然更近但“光线灰暗、人车流稀少”的道路,而且在对方提出质疑后“起先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某的不满”,至此,司机的行为便是恶劣至极、极具攻击性和威胁性了。

这种恶劣性的攻击又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起先未搭理”,第二个层面是“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某的不满”,可以说,这两个层面的恶劣性和攻击性直接导致了后来悲剧事件的发生。

先说“起先未搭理”。起先未搭理”是什么意思?与刚才司机说超时要收费时女生的“未予理睬”性质相同吗?当然是不同的,前者是一种默认,或者虽然心里不乐意但并没有明确否定的态度,这种默认是可以不用语言回答的。而司机在被质疑运输路线时候的“未搭理”则是对自己的应有职责不负责任的表现——他没有任何合理的理由对客户的质疑不予回答

司机在变更双方已约定好的运输路线时,虽然具有自己的充分理由(这理由对对方也是无害的),但是既没有尽到事先告知客户原因并取得对方同意、又在事情发生时对客户的质询不予理睬,这首先是一种违约行为,其次是一种恐吓行为:虽然在司机自己看来,我变道是为了节省时间,我沉默是我懒得搭理你,但是在对方看来,这个人刚才就对我气势汹汹一脸不高兴,现在又好几次偏离航道往黑的地方开,问他原因又不说话,对方的这种沉默变成一种含有威胁恐吓在内的冷暴力,这个看起来很生气的司机是要报复我吗?一连串可怕的联想迅速冲上了女生的头脑,她想起了滴滴女乘客的遭遇,想到自己会不会也遇到那种情况,这位手里拿着手机看着app上的导航路线的女生每经历一次路线偏离都增加一层对自己安全的担心——对她来说,在这冬日夜晚路人稀少的路上,双方事先约定好的、有平台背书的导航路线才是一条安全路线,对此路线的偏离便是对安全的偏离,所以,司机的每一次偏离导航都让该女生受到一次惊吓,三次偏离而又不予解释使女生受到三次惊吓,这三次惊吓是累计叠加的。(女生受惊吓指数+++)

然后便是在再次询问后司机的“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某的不满”,这时司机进一步违约,进一步不告知这位夜间女客户他进行变道的真正原因,不仅如此而且用恶劣口气表达对对方的不满,在他看来似乎是合理行为,但在对方看来这是在此前沉默冷暴力上的恶狠狠的赤裸裸的恐吓了。这种行为,很可能使该女生认为自己已经被绑架了,这个暴怒的司机是不是要把车开到哪个偏僻地方对自己实施抢劫强奸甚至谋杀了?(女生受惊吓指数++++)

事情发展到这里,司机的责任很明确了:他的责任不在于偏航本身,而在于偏航前没有告知、被质询时没有回答、相反先用沉默后用语言暴力使对方产生受胁迫的误解

于是司机在再一次变道的时候,女生的跳车行为就变成了一种虽然看起来不合情理但完全符合逻辑的行动——她要及时地对自己实施自救,免得被拉到什么地方就跑不掉了。

这便是在最后一次偏离导航时:“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春某未予理睬”,在恶狠狠表达了不满之后又继续两次“未予理睬”沉默开车,在表露了明显的敌对情绪后的这种沉默在女生看来是一种升级的威胁,是风险等级升高的表现,女生完全置身于被不明不白偏离航道造成的黑暗中,要求对方停车也没有被理睬,女生意识到自己已经失去了人身自由,一系列可怕的联想再次升级并最终控制了她。(女生受惊吓指数+++++)

(这里顺便提一句,看到网上有人把女孩要求停车与公交车过站后乘客要求停车相提并论,这种对比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这两种要求停车之间没有任何可比性,简直是文盲级别的对比。)

女生意识到自己面临的危险境地(尽管只是她自己认为的,但是完全合理的),于是决定自救,她“离开座椅把身体探出车窗外”,警方的这个描述是中性的,没有说她就此执行跳车行动(如货拉拉此前公告那样),她这样做的行为,或许是要跳车,或许是为了向外求救,或许是想迫使司机停车,或许是要看清外面环境,这些可能性都不能完全排除。

这个过程是需要时间的,根据警方通告“涉案车辆行驶时副驾驶室车窗玻璃一直为半开状态”,半开状态的车窗最多只能探个头出去不会探出上半身,更不会让人坠出,所以该女生是在摇下半开窗户后探身出去的。而这个过程都需要时间,——她不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出去的。

所以,即使此前该司机对该女客户有种种不满却并无伤害之心,但到这个时候,在他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客户做出这种危险动作时,在完全有时间阻止和挽救的时候却不制止,是对自己客户的人身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对方做出这种行为与自己直接相关。

最终这女生坠车了,跌落在那冬日夜晚里那坚硬而冰凉的地面上,后脑着地,血溅当场,抢救无效后死亡。

警方的调查排除了两人在车内有性骚扰、肢体冲突的情况,但也并未对该女子是有意跳车还是不慎坠落做出结论,这两种可能性应该都存在:因为该女子个子较矮,上半身探出车窗后必然脚底不稳,手没有抓牢的话有可能从这行驶的车辆上不慎坠落;也有可能她要主动跳车,但由于路灯昏暗、车在行动、货车车窗位置较高,使她不能准确判断地面情况,跳车时没能控制身体做到两腿着地而是后脑着地。

警方的通报中提到“在车尾西侧的路边有一处血泊”,但没有公布这血泊与车辆的距离,如果知道了这个距离,再根据“无明显刹车痕迹”这一点,便能够推测出当时的行车速度,也便能推测出女子坠落时与地面的撞击力,也便能知道司机在女子坠车后的响应时间。

虽然既有证据排除了双方在车内有肢体冲突导致女子坠车的可能,但女子在坠车之前两人的对话内容是不可能被准确还原的。因为车辆既没有录音功能又没有第三者在场,一人已死只剩下另外一人,那么他们当时的对话里一方是不是进一步用语言暴力刺激和攻击另一方以至于对方做出不理智行为,这就无证可考了。——因为剩下一人提供的对话内容当然会尽量对自己有利的,只剩下这一面之词的孤证。所以,在女子坠车前司机是否有进一步的语言攻击以至于酿成悲剧这一点是不能完全排除的。

总之,该司机在这起事件中的主要责任有:1)带情绪工作,为客户提供的服务质量差;2)服务过程中自行决定的偏离导航而不解释的违约行为,以及因此对客户造成的误解与伤害;3)恶劣的态度及因此对客户造成的联想误解与伤害;4)未能及时有效采取措施保障客户的人货安全;4)可能有的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有的语言暴力攻击。

那么,导致该司机在这起事件中出现以上这几项责任的原因是什么呢?最直接的原因是:该客货司机缺乏服务意识,缺乏市场意识,缺乏客户意识,缺乏市场交易的契约精神,脑子里装着默认的潜在行规(认为收费搬运是客户理所应当支付的项目等),缺乏最基本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操行(比如变道前必须通过沟通等)。

说上述这些内容是直接原因而不是深层原因或根本原因,是因为深层原因可能还不在这里,可能在更广泛的社会环境那里,比如全社会对“钱”的焦虑等。就不讨论了。

最终,这名司机要为自己因缺乏服务意识导致的粗暴行为进而导致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负法律责任,这是与道德评判无关的法律责任。

那么该女子有过错吗?如上全文所述,该女子的所有行为都在自己所购买这项货运服务的权益范围内行事,在这个过程中,她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她在整个的装车、运送过程中没有对司机造成任何伤害和利益侵犯,她是完全无辜的受害人。如果说她有跳车的不理智行为,但她的不理智行为是符合逻辑的,是与司机的不理智行为直接相关的。

如果非要说她有什么错,那么她可能是因为初入社会不谙世事犯了不清楚货运行业潜规则的错。

最后,拉拉公司在这件事中有责任吗?当然有责任,责任太多了,只简单提一点:这是2月6日晚上出的事,自己公司的车出现了客户坠车的恶性事件,然而货拉拉公司“到2月8日才从警方得知此事”,竟然不是在事发第一时间从自己的司机那里得到的报告。如果货拉拉公司的此话属实,那说明货拉拉公司对货运过程的安全监管甚至对自己公司的订单监管都是形同虚设:1)公司要么没有建立行车过程的安全监管和报告机制,要么虽然建立了但司机没有执行那还是相当于没有建立,在出现客户坠车事件时司机打了110打了120但是没有打电话给自己公司?2)因为出现了这事故所以这显然是一个一直没有完成的异常订单,然而货拉拉平台对这个原本在当天晚上十点前就应该结单却过了二十多个小时都一直没有完成的异常订单没有主动跟踪?没有去调查导致这订单异常的原因,需要在两天后接到警方电话才知道?

滴滴前车在前,货拉拉却未吸取前车之鉴,于是重蹈覆辙。

好了,就到此结束吧,这篇文章又写得长了,涉及人命,必须严谨。不过本文虽长却不臃肿,能看完的朋友都是思维缜密逻辑严谨有批判性思维的朋友。

最后,愿该女子安息,愿所有服务行业的从业者都能更有一点服务意识,愿一切交易规则都能透明地摆在台面上,所有人在尊重契约的框架下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社会便会少一点戾气,多一点平安。

至少你应该知道:你卖给别人东西,别人不买,人家没有错,更没有罪,你不要因此对别人心生恨意情绪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