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九年(835)十一月发生的甘露事件,是宦官制造的一起大型的恐怖流血事件。本来是一项在大和八、九年崛起的李训、郑注集团势力在文宗默许下以金吾左仗树降甘露为名引诱宦官仇士良、鱼志弘等人前往进而歼杀之的除宦行动。殊不知被宦官看出破绽,反遭宦官集团反扑并派神策军进行丧心病狂的杀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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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官集团在屠杀过程中随意以谋逆罪诛杀王涯、贾餗等 11 家朝臣族人,行动中无辜受牵连被杀害的臣子和士人不计其数。面对如此惨绝人寰的恐怖事件,京中官员百姓无不惴惴不安,唯恐引祸上身、朝不保夕。

整个朝野上下集体缄口不言,明哲保身成为时人普遍的态度。对于此次事件,明代胡震亨指出“唐人讽切及此辈者,自况之《囡诗》,居易之《司天台歌》,李商隐之《有感二律》外,无闻焉。即其诗旨,亦靡弗谲而晦也。使天下不敢言,而犹欲恃之以保危祚。”也就是说,发生如此重大政治事件,文人墨客留下的讥讽宦官恶劣行径的诗文寥寥无几。大家都选择避之不谈,以避祸远害为要。

如今我们看到的有关该事件的诗文,“往往隐晦其词,无非对那些甘露罹难者洒一些同情之泪,对李训、郑注之轻狂误国表示愤慨,对不可捉摸的命运的感叹。”其中多为悼伤王涯、贾餗等人罹难,眷恋往日恩情而发。

如许浑《甘露寺感事贻同志》一诗即为感念贾餗往日奖掖而作,诗中的眷恋、感恩、哀婉与悲愤等复杂情绪相互交杂,为诗人当时真实心理写照。李玫《许生》、刘禹锡《有感》、温庭筠《题丰安里王相林亭二首》等诗皆为悼念事件中遇害的甘露四相而作,流露着明显的哀伤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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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单纯是为罹难者的无辜伤怀,也是侧面表达对宦官势力的日渐嚣张、不可一世,国家倾颓、君权旁落现状的愤懑和无奈之情。少部分极其痛恨宦官的士人,只好通过咏物、咏史的形式隐晦表达真实看法。诸如白居易《题海图屏风》一诗以象征化的方式指出宦官权盛、势力庞大,对李训、郑注行动仓促、计划疏漏致使事败遭祸的行为提出看法,并哀叹国家罹难、君权削弱的残忍现实。

甘露事件过去十年后,杜牧对宦官的愤恨依然难消,创作了《春申君》一诗,以托古讽今的形式直斥宦官恶行。刘禹锡直至开成五年(840)在《唐故相国赠司空令狐公集纪》一文中简要记载了甘露事件并暗含了其对该事件的态度:

大和九年冬十一月,京师有急,兵起,上方御正殿,即日还宫。是夕,召公决事禁中,以见事傅古义为对,其词谠切,无所顾望,上心嘉之。

《旧唐书》对甘露之变的记载为“李训兆乱”,将这场流血事件归罪于李训、郑注等人,而非进行反扑并肆意屠杀的宦官集团。并且将李、郑等人谋除宦官的行为划为叛乱性质。刘禹锡认为是“京师有急,兵起”。

也就是说,他是“同情和理解李训采取不得己的冒险行动谋诛宦官,而谴责宦官大杀朝官的。”另外,集纪言“上心嘉之”,指出唐文宗事实上对令狐楚当时就甘露事件“谠切”地就事论事,没有因为宦官淫威而保留看法的行为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