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做高山岩石之松,不做湖岸河旁之柳。我愿在暴风雨中——艰苦的斗争中锻炼自己,不愿仍在平平静静的日子里度过自己的一生。

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能永远不干,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融合一起的时候才能有力量。力量从团结来,智慧从劳动来,行动从思想来,荣誉从集体来。”

——摘自雷锋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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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原名雷正兴,出生于湖南望城县,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1954年,雷锋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196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8月15日,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因公殉职,年仅22岁。雷锋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曾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并把3月5日定为学雷锋纪念日。

今年的3月5日,是第58个“学雷锋纪念日”,也是第22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雷锋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志愿服务常态化、项目化开展,全面提高我县群众的素质和县城文明程度,动员全县广大青年、志愿者学习雷锋精神、传承雷锋精神、弘扬雷锋精神,做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志愿服务的践行者。为此,共青团镇平县委向全县广大青年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争做雷锋精神的宣传者。雷锋精神继承了中华民族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善良诚信的传统美德,展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希望广大青年朋友能充分利用自媒体、微信平台、宣传栏、横幅等载体,线上线下同频发力,宣传雷锋精神;各学校可通过团队课、公众号、微信等方式,对学生及家长开展宣传;团员青年要不断激发、释放社会正能量,着力培育互助友爱、崇德向善的文明新风尚,倡导大家崇德尚爱,树立青春好榜样,发出青年好声音,在我县形成“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有爱心成志愿者”的浓厚氛围。

争做雷锋精神的践行者。志愿服务是学雷锋活动的拓展和创新。广大青年朋友要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生态环保、乡村振兴、助力社会治理等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同时号召我县的青年志愿者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助老助残、交通劝导、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做到把雷锋精神转化为有力行动,在行动中享受奉献的快乐,感悟人生的真谛。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当中,让雷锋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镇平的新征程中焕发出绚丽的光彩!

共青团镇平县委

2021年3月4日

来源:青春镇平

本期编辑:黄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