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郑州市非机动车的行车规范和道理交通安全等问题,3月2日,郑州市对非机动明确规定了一些措施,2021年5月1日起全部实施,违反规定者将接受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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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载六岁以下儿童应使用安全座椅

二、禁止在非机动车上搭蓬、加装音响、灯光等

三、无牌照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

四、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处罚规定

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最高罚50元

二、开电动车看手机、打电话 违者将被处以20元罚款

三、无牌电动车禁止上路 违者处以50元罚款

四、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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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 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或者其他合法来历证明材料;车辆整车合格证明。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进行查验并及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六、盗用、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的,收缴号牌,处以50元罚款

七、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号牌不完整、不清晰,或者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

八、非机动车载物未采取加固措施,发生货物散落、飘洒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况的,处以20元罚款。

出现以上情况的需要接受城市管理部门人员的处罚和整改,不听从指挥改正的将接受1000元以下罚款。

安全出行靠大家,请大家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