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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今天(3月4日)上午9:10左右

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

联合岳塘区市场监管局、

岳塘区城管执法局

在建设路口

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现场

整治行动现场不戴头盔、加装雨棚、未登记上牌等轻微的违法行为较多,未发现酒驾醉驾、乱闯红灯等严重的违法行为。现场执法人员主要采取劝导教育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向驾驶员朋友介绍《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普及如“一盔一带”、电动自行车登记和通行标准、搭载人员数量等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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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民警的耐心劝导,电动车驾驶员们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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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两台老年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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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执法现场发现了两辆违法上路的老年代步车,据其中一位车主曾师傅介绍,因为费用便宜,他于去年11月28日花11000多元购买了电动车,当时商家并未告知他老年代步车无法登记上牌上路,自己也并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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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大队长周定告诉曾师傅,“商家按规定是不允许销售老年代步车的,你可以凭收据和发票,向商家提出退货退款的要求。”目前,该辆老年代步车已被交警暂时扣留,交警也对曾师傅违法上路的行为开出罚单。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岳塘大队大队长周定介绍,本次整治行动严格依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来开展,针对不戴头盔、私自改装、逆向行驶、超载等违法行为,主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暂时不对轻微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详细的处罚规定将于4月1日起开始施行。希望市民朋友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安全出行。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吴珊

视频:陈力羽

编辑:郭娜

审核:翁灵娜 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