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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上海科创投集团、中关村发展集团两家头部创投企业在上交所披露发行公告,备案发行科技创新债共计15亿元。

上海科创投集团计划发行21科创K1(175828.SH),期限2+1年,主体评级和债权评级均为AAA,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2%-4.2%,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上海科创投集团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重点用于破解“卡脖子”的技术难题。

中关村发展集团计划发行21中关01(175785.SH),期限3年,主体评级和债权评级均为AAA,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2%-4.2%,主承销商包括中信建投、中信证券、招商证券。中关村发展集团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各类科技前沿投资基金,全力支持电子信息、医药健康、人工智能、大数据、集成电路、智能制造等前沿领域。

两家创投企业此次发行科技创新债均基于双创债的整体框架下,通过债券融资手段专项用于符合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科技创新企业,助推实体企业创新升级。证监会于2018年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于双创债试点工作展开进行了要求。该《指导意见》明确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为创新创业公司,以及募集资金专项投资于创新创业公司的公司制创投基金和创投企业,同时新规还支持设置双创债转股条款。《指导意见》希望通过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试点,推动资本市场精准服务创新创业,优化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创业企业的资本形成机制,有效增加创新创业金融供给,完善金融供给结构,探索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新模式,促进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我国政府引导基金体量很大且每年快速增长。当前政府引导基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然而,随着经济放缓引导基金也需要去寻找新的稳定的资金来源。基金债的概念也应运而生,或将成为引导基金新的主要资金渠道。基金债是指国有企业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发行的,主要用于对基金出资的债券。

2018年9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8〕139号),成为“资管新规”后首个批复的基金债。国家发改委核准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15亿元债券用于向“国新国同基金I期”(以下简称“国信国同基金”)出资。该债券于2018年12月19日于银行间市场和上交所上市交易,期限5年,票面利率4.15%。国新国同基金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总规模1500亿元人民币,一期规模700亿,委托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管理,注册于浙江省杭州市。基金坚持市场化运作,为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及开展国际投资并购等提供人民币资金和专业支持,追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2019年2月2日,国家发改委核准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科投”)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该债券期限不超过15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所募集资金4亿元用于向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出资,18亿元用于向武汉光华半导体显示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亿元用于向武汉光谷烽火光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亿元用于向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亿元用于向湖北省联想长江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基于该批复,湖北科投分别于2019年3月8日和2019年5月5日发行了19鄂科投债01和19鄂科投债02两只债券,两只债券票面利率分别为4.75%和5.00%。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是由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出资组建成立,承担着东湖高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建设、重点产业投资、科技金融服务、国有资产运营”五大职能的国有企业。

除国有机构以外,三板挂牌的创投公司也曾通过债券融资。天图投资在2017年先后发行17天图01和17天图02两期债券进行融资。所得资金全部通过直接投资,或设立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以及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等方式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创业创新公司的股权。两期债券评价AAA,期限均为3+2年,票面利率5.8%。相较于其他融资渠道,债券融资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

通过基金债的方式向基金募资可以有效的拓宽整体基金募资的渠道,同时基于债券市场整体流动性也有效的降低了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