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几日出台的一号文件中明确指出,“土地改革要严守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和违背自然规律绿化造林、挖湖造景,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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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土地确权之后,土地改革是今年的主要工作重心。土地改革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率的一种方式。随着土地确权工作陆续完成,农民也将收到相关的土地确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书。紧接着农村土地改革就是将土地盘活,资源合理利用,将达到一定年限的撂荒土地重新收回,流转给其他农民。土地改革是围绕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而宅基地作为土地中的一种特殊存在,宅基地的改革也是土地改革中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宅基地改革也要严格按照《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序进行。

宅基地改革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标准,按照《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作。但是目前农村有很多历史遗留的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一户多宅的情况十分普遍,还有超面积建设的也屡禁不止,有的人还不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就直接开始建新房,这些都是严重违反了《宅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

1. 一户多宅

要说历史遗留的问题,那自然是“一户多宅”的问题,因以前农村贫富差距很大,富裕人家所拥有的房屋很多,宅基地很大。那么现在实行“一户一宅”标准难免会涉及到这些富裕人家。这些超出“一户一宅”标准的房屋,国家在新修订的《宅基地管理办法》中有明确指出,这类房屋要么是农民自愿退出,相关部门统一拆除给予农民一定的补贴,要么就是农民付费使用,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可以继续使用超出范围的宅基地。但付费使用这一块,目前在诸多地区还没落实开展,主要还是让农民自愿退出,统一拆除超出标准的房屋。

2,超面积建设

除了多处住宅违反“一户一宅”规定,还有就是超面积建设房屋的。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各地可以据实际情况设定房屋建设面积标准,如广西地区是4口之家可以建设100平米的房屋,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建设。超出规定范围的建设,这类房屋的超出部分将面临拆除。按照法律的一面来说,这就是属于“违建”。

3,旧房要被拆除才能建新房,或者已建新房,旧房要拆除,新房才能确权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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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法律意识还相对淡薄,对于农村建房还是为所欲为,想建就建,想建哪里就建哪里。按照《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房屋建设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获得批准之后才可以动工建房,这样的房屋才能顺利取得确权并且颁发证书。特别是旧房要被拆除才能建新房,或者已建新房,旧房要拆除,新房才能确权领证!否则新房是无法获得审批,取得确权的。那么这类无法取得确权的房屋也将被拆除。

为啥现在农村还有人一户多宅,也没有被拆除?

从实际情况来讲,目前农村确实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这主要是两种原因,一种是这些人选择缴费使用,每年按照超出范围的宅基地缴费标准,缴纳费用。一种是漏网之鱼,就是拥有一户多宅的农民属于违规的,虽然目前还没有被拆除,但很快被查到,依然要被依法拆除。

现在建房还能进行确权吗?

这是很普遍的一个问题,现在建房依旧可以进行确权。前提条件是该房屋符合《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的“一户一宅”,并且建房之前已经获得了相关部门的审批,这样的房屋随时都可以去相关部门确权,并且领取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不仅是现在建房可以确权,以后建房依旧可以确权,这是国家长期的一项政策,只为保障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而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