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紧缺专业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为镇海区争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人力资源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开展紧缺专业优秀年轻干部综合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

1、正科级岗位9名左右、副科级岗位12名左右;

2、主要面向综合管理、经济金融、工程管理类岗位;

3、行政(含参公)、事业岗位各占一定比例。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或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5)现工作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未满的;

(6)其他原因不宜参加综合比选的。

(二)岗位条件

1、正科级岗位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面向全市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及驻甬行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3)公务员或参公身份人员报名的,须现任正科级(含职级)、或副科级(含职级)满1年;事业身份人员报名的,须现任管理七级岗位、或管理八级岗位满1年、或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满1年;博士研究生学历报名的,须毕业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均包括相当职务层次。

2、副科级岗位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其中7名左右岗位面向镇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5名左右岗位面向全市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及驻甬行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以上名额分布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硕士研究生学历报名的,须毕业参加工作满1年;全日制本科学历报名的,须毕业参加工作满3年。

3、报考综合管理类岗位的,要求具有1年及以上综合文字、组织人事、党务管理、纪检监察等岗位工作经历;报考经济金融类岗位的,要求具有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电子信息、审计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报考工程管理类岗位的,要求具有工科专业背景,或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上述任职年限时间计算至2021年3月

三、比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比选择优、组织考察、确定人选、任职试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选拔。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3月4日—3月10日

2、报名方式

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以收达为准)。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自行下载并填写《镇海区紧缺专业优秀年轻干部综合比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个人经历业绩量化自评表》(见附件3,评分标准参见《个人经历业绩量化评分办法》),《个人工作实绩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会同其他资格证明材料PDF电子版汇总打包,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hzhbx@163.com(标题请注明比选岗位,如“正科级综合管理”)。

报名材料包括:

(1)《镇海区紧缺专业优秀年轻干部综合比选报名登记表》;

(2)《个人经历业绩量化自评表》;

(3)《个人工作实绩信息采集表》;

(4)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提供原件PDF电子版);

(5)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6)任职文件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原件PDF电子版);

(7)年度考核、奖励情况〔个人获得区(县、市)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证明〕(提供原件PDF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选聘资格,在资格审查、比选择优、考察中弄虚作假,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凡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三)比选择优

(1)个人经历业绩评价。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综合把关并复核评分;

(2)面谈。仅面向正科级岗位报名人员,简要了解报考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

(3)笔试。重点了解报名人员的基本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4)综合面试。根据个人经历业绩评价、面谈、笔试成绩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研究确定面试人选,重点了解面试人选所具备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和培养潜力,具体面试人数根据报考人数和参加笔试情况确定。面试前持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确定考察人选

突出组织把关原则,综合考量个人经历业绩评价、笔试成绩、综合面试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同步开展各项核查,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交流”。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比选择优、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经研究认为人选不合适的,酌情缩减拟录用人员数量。对拟录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不予任用,不再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七)任职试用

对录用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进行全面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

四、其它事项

1、成立镇海区紧缺专业年轻干部综合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综合比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告未尽事宜,由镇海区紧缺专业年轻干部综合比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389947。

2、综合比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选聘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89287852。

3、后续有关通知,请关注“镇海组工”微信公众号。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进行下载)

1、镇海区紧缺专业优秀年轻干部综合比选报名登记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个人经历业绩量化评分办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3、个人经历业绩量化自评表

4、个人工作实绩信息采集表

宁波市镇海区紧缺专业年轻干部综合比选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4日

来源:镇海组工

编辑:虞碧霞 一审:虞碧霞

二审:计怀斐 三审:章振剑

您点一个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