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市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2020年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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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药品目录》共计2800种药品,其中西药1426种中成药1374种。目录新调入的119种药品含96种独家药品和23种非独家药品,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这些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非常广。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高度重视抗癌药和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品的保障工作,新增了17种抗癌药,同时将利巴韦林注射液、阿比多尔颗粒等最新版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所列药品调入国家医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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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药品目录》是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的标准,目录调整中被调出的药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原我省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调入《2020年药品目录》的,同步执行国家限定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全部按照乙类药品有关规定支付,且严格执行统一的限定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

据悉,我市医保部门已完成医保信息系统调整和相关数据库更新,下一步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督促各单位做好用药衔接和保障,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记者 董莹 通讯员 吴英杰

图片来源 央视新闻 新华视点

本文编辑:杨慧萍